菲尼克斯是一名高等級異能者,雷電系,a級,戰斗力超群,屢戰屢勝,未嘗一敗。
自覺醒后,他無時無刻不被鮮花與掌聲擁簇。
他足夠強,也足夠自信。
今夜雷雨交加,電閃雷鳴,他有著絕對的主場優勢。
江與臨懼怕雷電,且接連兩次大范圍使用異能,異能透支嚴重,臉色蒼白得似雪花易碎。
菲尼克斯想不到自己會怎么輸。
這是一場注
定勝利的戰斗,他只要踩著人類之光的脊背,就可以輕松站到巔峰。
假若換一個人頂著人類之光的名頭,菲尼克斯或許會成功。
可惜,他遇到的是江與臨。
要問江與臨是不是害怕雷電,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看到閃電,江與臨就會全身疼很久。
沒人會不怕疼。
所以他討厭下雨天。
每次閃電劃過天際,藍紫色閃光亮起的剎那,江與臨全身肌肉都會不自覺繃緊,緊接著產生一跳一跳的刺痛,就像是一種無條件反應,明明沒有接觸到電流,但還是會感受到猶如電擊般的劇痛。
他也不記得自己什么時候多了這個毛病,可能是某次去刺殺怪物雷獸,被雷電異能擊中的后遺癥。
恐懼是一種情緒,人類很難擺脫情緒的控制。
江與臨從來沒有回避過恐懼,也不懼怕恐懼。
每次下雨,他都會站在窗邊看閃電。
江與臨堅信只要他看得夠多,總有一天會擺脫條件反射般的緊繃與疼痛。
心理學家稱之為情緒脫敏訓練,江與臨則更傾向于認為這是一種麻木。
人是可以習慣疼痛的,當痛苦持續存在,大腦將學會自行屏蔽掉那些痛苦,如果不是視網膜受不了,江與臨一定會找個合適的地方看閃電,一直看到自己完全適應為止。
綜上所述,倘若有誰想通過恐懼去擊敗江與臨,那他可真是想得有些多了。
菲尼克斯想不到事很多。
在今夜之前,他想不到自己會輸給江與臨,也想不到有人會將恐懼化為勇氣,用寒刃割破雨幕、割破長夜。
江與臨身形猶如鬼魅。
相較于擁有北歐血統的菲尼克斯而言,江與臨體型略顯削瘦肌肉也更單薄,可他發起攻擊時,卻能爆發出令菲尼克斯難以招架的兇悍力量。
江與臨的刀又狠又快,將刺客特征發揮到極致,轉圜騰挪間,菲尼克斯甚至摸不到江與臨的衣角
這份速度與力量,一如他的刀刃,寒冷鋒利,銳不可當。
在人類中,若論單兵作戰能力,江與臨是當之無愧的世界第一
天時也好,地利也罷,在絕對的實力面前是那么華而不實,甚至有些可笑。
菲尼克斯的自信被擊得粉碎。
他的榮耀,注定要止步于此。
直到冰涼的刀鋒貼上脖頸的瞬間,菲尼克斯才明白自己錯的離譜。
江與臨單手持刀,轉眼就卸了菲尼克斯手腕腳腕,將人踹飛數米。
菲尼克斯只覺一陣寒意襲來,渾身每一寸血液都被凍住,別說是運轉異能,就連動都不能再動一下。
他整個人倒飛出去。
冰面光潔如鏡,落地后,人又滑出好遠才堪堪停下。
江與臨轉身收刀,面容淡如寒雪。
戰斗結束。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