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麗整個人都懵了,還有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跟租客約定的租房時間就到期了,到時候她再親自聯系新業主,這事兒誰也不會發現的,神不知鬼不覺的。
她沒想到就這樣栽了。
她一開始也是不敢的,不然原業主出國都三年多了,她也沒必要等到最后一年才私下租出去。
北城給人的壓力太大了,她每個月要供房貸、車貸還要給她弟弟湊錢托關系拿津市的戶口。
她是沒有辦法才這么做的,反正空著也是空著,況且房子空時間久了對風水也不好,她也沒有收太多錢,只是一半的租金而已。
為什么要追究她呢,她愿意把錢都退回去,為什么還要不依不饒呢。
有些人在犯了錯誤后會反省悔過,有些人則是覺得自己是不得已的,一切都是有跡可循的。
俗稱我弱我有理。
余麗就屬于后者,她想不通,為什么會這樣。
為什么她都愿意返還房租,甚至愿意拿出自己的積蓄賠償,對方也不給她諒解書。
她現在已經26歲了,如果拿不到諒解書,律師告訴她很可能要做三年牢,三年后她都就三十了,還怎么找對象,哪個條件好的男人愿意接受一個坐過牢又年齡大的女人。
這是要毀了她一輩子啊
余麗是真的恨
恨為什么原業主不打聲招呼就賣房,難道這些年來她幫忙維護房屋,一點知情權都沒有嗎
如果提前打招呼了,她肯定不會再多收一個月的租金的,就沒有這些事了。
她也恨陳冉韻,為什么不直接先聯系她,而是直接就告訴對方是她租給她的。
雖然沒有言明,但才2000多塊錢的價格怎么可能租的到四室二廳的大房子,為什么要揣著明白裝糊涂,把一切都推給了她,她就不信陳冉韻猜不到有問題。
便宜已經占了,卻不知道感恩。
她更恨新業主周楠,已經那么有錢了,在珠江帝景買了兩套房了,差她那么一點嗎
更何況她愿意把租金都給她,還愿意賠償她,為什么還要得理不饒人,要做的這么絕
要毀她一輩子
對于余麗的所思所想所怨,周楠是毫不在意的。
成年人是要為自己所作所為買單的,尤其是當周楠收到余麗的悔過書時她更是決定不會心軟,通篇的不容易,通篇的還要為弟弟湊錢,還要為弟弟托關系落津市戶口,還要照顧媽媽。
需要余麗幫扶的弟弟,余麗的父母卻自始至終都沒有出現,他們覺得她犯法丟人,也怕擔責,怕她拿不出錢需要他們貼補。
當然這都是后話了。注1
不同于周楠的一夜好眠,周建國這一晚睡得并不踏實,他是真的擔心,怕閨女被人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