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宋朝立法禁止民間私藏兵器跟其他王朝一樣,但這里的“兵器”,有一個限定,是指“甲、弩、矛、矟、具裝等,依令私家不合有”。
至于“弓、箭、刀、楯、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聽有”。也就是說,民間私人是可以合法持有弓、箭、刀、楯、短矛。
張擇端清明上河圖中,“孫羊正店”旁邊就有一家武器店,有一個大概是顧客的人正在試挽一面大弓。
顯然,弓箭等武器是公開出售的。水滸傳中,許多好漢都是帶著一把樸刀走江湖的,因為樸刀也是民間可以持有的武器。
問題是正常商人出門也不敢堂而皇之地帶那么多刀,一般也就是哨棒一類。而且對方衣服里鼓鼓囊囊,看著像套了內甲,這可就不是一般人能夠擁有,被抓住是要砍頭的。
但對方那么多人,如果真是什么亡命之徒顯然得罪對方也不是件好事。反正這里周圍村寨連成片,河道上又有那么多商船,他家就在河邊不遠,若真行兇的話,喊一嗓子,整個村子的人都會來,老農夫倒也不怕。
當下他就帶著趙駿去了自己家。
他家在村子外的小河邊,是趙駿行船的那條河的支流,旁邊就是村寨,四野農田,不少農人行走在鄉間,雖然下著毛毛小雨,卻也是一番“綠遍山原白滿川,子規聲里雨如煙”的味道。
趙駿跟著老農夫去了他家,院子里就只有一名老婦人,說是長子成婚分家,住在村東,次子在縣城做工,家中只有老夫妻一對。
喝了水之后,老農夫擔心的事情并未發生,趙駿也只是坐在那與他們拉家常,問問去年收成怎么樣,家中有什么困難,本地的官吏有沒有做什么違法亂紀,欺壓百姓的勾當。
因為摸不準趙駿的底細,老農夫也不敢多說,只是說去年風調雨順,收成還行。縣官老爺秉公辦案,差役也很好。家中除了次子未成婚之外,倒是并無困難。
這樣的話趙駿這些天聽了許多,有些是真,有些是假。比較多的假事就是縣官辦案的事,之前在應天府的時候,大部分人都說縣官老爺的好話。
他們一般沒怎么受到欺壓,畢竟一個縣那么多人,縣里的官員、地主、衙役不可能人人都欺負過。
哪怕他們知道官員是貪的,地主是壞的,衙役是黑的,他們也不敢在不知底細的外人面前暢所欲言。
只有那些真正受到過欺壓的人才會跟人抱怨。
就像在應天府,遇到過一個家道中落的小地主。
此人姓于,跟另外一位姓李的地主發生了沖突,恰好于地主的老婆抱著兒子在,李地主拿著哨棒要打他們,于地主的老婆本想嚇唬一下他,舉起孩子喊,你有種就打
結果那李地主還真就一棒子下去,把孩子給打死了。
這下那于地主哪里罷休
立即報官。
可這位李地主跟宋城縣里的肖主簿關系好,私下打點了一番,那主簿竟然偽造了兩家私下和解的契約,向上級匯報說兩家已經和解,蒙混過關。
當時縣里的縣令一類官員都是流官,往往擔任沒多久就會被調走,主要事務辦理人是縣里的胥吏,然后除了特別大的縣設縣丞以外,一般縣都是由主簿以及縣尉來協助縣令辦案。
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主簿基本上已經在縣里屬于二號人物,普通百姓連縣令的面都見不到,案子就這樣被判決為和解了。
于地主散盡家財,四處求告。可由于沒多久當時的縣令被調走,加上原本縣級司法系統就混亂,受賄、瀆職、索賄層出不窮,連負責審案的官吏以及文書都不見了,直接造成了這樁事情就這么不了了之。
要不是趙駿從已經因為此事而家道中落的于地主嘴里知道,然后寫了劄子,要求政制院立即下達政令,讓京東西路提刑司立刻馬上徹查,此案怕是永遠都無法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