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轉會湖人固然讓大部分人措手不及,但他們依然把重點放在了詹姆斯的身上,從這點上來看,對LBJ“決定一”不滿的可不只是丹-吉爾伯特一人。
紐約郊外的一處私人高爾夫球場內,一個一頭卷發一把絡腮胡子的白人正在奮力揮桿,很可惜,除非他這一桿打出老鷹球(低于標準桿2桿),否則是贏不了自己的對手了。
事實上,他連小鳥球(低于標準桿1桿)都打不出,到最后打了桿“補給”(擊球桿數比標準桿數多1桿)已經是超水平發揮了。
至于這名男子的對手不是別人,真是季勇的父親,烏蠅哥——季飛。
“詹姆斯,你今天的運氣依舊不好,我真該和你多賭一點彩頭。”季飛手握高爾夫球桿,一臉笑意的看著身前的男子。
此人名叫詹姆斯-多蘭,是米國富豪查爾斯-多蘭的兒子,多蘭家族雖然擁有麥迪遜廣場花園這家上市公司,但他們的主營業務卻是名為Cablevision的有線電視臺。
對了,多蘭還有另外一個身份,那就是紐約尼克斯的老板。
這貨在籃球圈內的名聲可真不怎么樣,或者可以精確概括為一個字——爛!
米國著名的《體育畫報》曾就“NBA最差老板”做過一個民調,結果詹姆斯-多蘭以無可爭議的壓倒性優勢戰勝唐納德-斯特林成功問鼎。
那么,這位比快船老板還要爛的男人,到底干過多少蠢事呢?
好吧,由于實例太多,難以鋪開來講,就挑幾件來作簡單分析:
2001年,詹姆斯-多蘭給了阿蘭-休斯頓一份6年1億美元的合同。
當時休斯頓的身體還算健康,值不值這么多錢權且放在一邊。
但問題是,休斯頓在這個時間點上,是限制性自由球員,而在自由市場上,并沒有任何其他球隊向他提供超過7500萬美元的合同。
嗯,這不就是傳說中的人傻錢多速來嗎?
03-04賽季,號稱“中投王”的阿蘭-休斯頓患上嚴重的膝傷并拒絕手術,從此便成了高薪低能的代名詞。
2005年,聯盟出臺新規,準許每支球隊每賽季特赦一名球員,這等同于給了多蘭挽救自己錯誤的機會,但由于多蘭和休斯頓私交甚篤,尼克斯拒絕特赦休斯頓。
好吧,有錢就是任性!
2005年,休斯頓因膝傷退役,但在接下來的兩年里,他還能從尼克斯得到4000萬美元的工資。
這也就罷了,畢竟傷病是不可控因素,休斯頓因傷退役,只能算是天災,那杰羅姆-詹姆斯,則是個不折不扣的笑話。
同樣是在05年,尼克斯給了上個賽季場均只得到4.9分,3籃板的杰羅姆-詹姆斯一份5年3000萬美元的合同。
這份合同一出,連紐約方面的記者都感到難以置信,而最后從管理層得到的理由是“杰羅姆在季后賽中打了幾場相當不錯的比賽”。
05年的600萬/年不算是頂薪,但也稱得上是頂額中產了,而在隨后的4個賽季中,這個姓氏也叫詹姆斯的家伙根本是毫無作為。
07-08賽季,他只在兩場比賽里一共出戰5分鐘,得到4分3個籃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