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晚清的亂世理工男第一百八十五章發明大王造訪
現在的愛迪生正在第五大道辦公室里研究著他的攝影機,看了一會兒,又坐回辦公桌前看起劇本。
愛迪生之前的電燈公司業務已經沒有了,畢竟交流電的市場統治力太強,直流電輸送范圍小的缺點實在是無法大規模商業應用,各大公司均放棄了對直流電的繼續開發。
摩根把愛迪生的電燈公司買走后,也是更加熱衷于交流電業務。
當初愛迪生花了大功夫競爭,但實在是大勢所趨,沒有辦法,只有認輸。
于是愛迪生轉而搞起了鐵礦投資,只不過也沒成功,甚至巨虧兩百萬美元。
這時候的200萬美元差不多就是后世的四五千萬美元,所以即便愛迪生也算個有錢人,對他影響仍舊不小。
此后愛迪生又繼續投資搞起了水泥廠,得益于他的水泥廠機械化程度高,生產成本低,利潤就上去了。這個水泥廠沒用幾年就彌補上了此前200萬美元的巨大虧空。
與此同時,愛迪生感覺電影也到了一個新階段,于是決定拍一部長一點的電影,起碼超過10分鐘。
畢竟他手里還握著電影的專利,這可是個能掙錢的好發明。
話說愛迪生作為發明電影的人,背后還有段小故事。
本來有一個叫做普林斯的人已經首先拍攝并放映了一部影片,不過就在他準備公開展覽時,卻在一列火車上離奇失蹤。
普林斯的電影專利也就隨著他的失蹤不了了之。
有人將他的失蹤與他當時最大的競爭對手愛迪生聯系在一起。普林斯是帶著所有關于攝影機的資料坐上火車去美國再次申請專利的。
最后連人帶行李一起失蹤,可見兇手的目的確實可能是需要他的資料,也可能只是為了掃清專利申請上的障礙。
因為早在1888年10月17日,愛迪生也向美國專利局提出了一個申請。
他描述了自己的想法,要發明一個“跟耳朵聽留聲機差不多的用眼睛看的機器”,即錄制并重放動作對象,他稱其為“活動電影放映機”。
從時間上看,他這一申請的提出僅在普林斯首次放映影片之后的3天。
在普林斯失蹤后的數年間,他的遺霜和長子作為證人出現在了愛迪生的一場官司中。他們出庭顯然是站在愛迪生的對立面,為的是證明愛迪生的專利并非獨創。而且他們推測愛迪生可能與普林斯的失蹤有著說不清的關系。
但由于證據不足,官司敗訴了。
而普林斯的長子仍然試圖讓世人知道他父親的偉大發明。可是在1890年,他被發現死在了一處樹林里。
正如解不開普林斯的失蹤之謎,其長子的死亡也沒有被揭開真相的面紗。
一切已經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中。
總之,愛迪生自從直流電之戰失利后,主要的精力就轉移了,一方面開水泥廠賺錢,并且拍電影;另一方面,作為“發明家”,他目前正在搞蓄電池。
這么一個大忙人,也不太可能真的靜下心當一個純粹的發明家。
愛迪生實驗室專門負責攝影與放映業務的埃德溫鮑特也在辦公室中。
“我想這個劇本還是有很大改動空間的。”愛迪生說。
鮑特說“可我們已經開始了拍攝,現在改動恐怕會耽誤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