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瑯看李秋蕓還沒跟曹立結婚,曹家一家人就上門指手畫腳,心中暗道,李母到時要想離婚的話,也不能說離就離,得有時機。
到時也許能利用曹家人跑到李家攪事這個事,讓李母跟李秋蕓和曹家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這樣李母說這個家呆不下去了,要離婚,也顯的正大光明,免得李父不同意離,糾纏不休,鬧的煩人。
不提琳瑯的計劃,卻說當下曹母曹立看李嬸嬸一家走了,然后李爺爺趕他們走,他們也懟回去了,轉頭便直奔他們的目的,那就是懟上了李志國夫妻,一口咬定是他們偷了錢,讓他們將錢還給李秋蕓。
李志國夫妻是真沒想到,他們還沒搶到錢呢,李秋蕓就能誣賴他們偷了她的錢,看自己說討不到錢,還跑到曹家,找了人給她撐腰,跑來找他們要錢,簡直是氣死人。
他們夫妻可都不是好性子,所以當下李大嫂聽了曹家人的話,便氣的跳了幾尺高,道:“說了不是我們拿的,你們胡咧咧什么呢,再說我們偷了李秋蕓的錢,我們就要找公安來評評理了!”
公安根本沒說是他們偷的,這一群人還真有意思,一口咬定是他們偷的,有毛病吧,怎么著,他們破案比公安還厲害了?
本是他們有理的話,結果曹母道:“公安沒證據,不代表你們沒偷,這個家里,你們是最有作案嫌疑的。要是你們沒偷,反正是你們家有人偷了,要是誰都不承認,那也行,除了李奶奶李親家,其他人平攤,賠我兒子兒媳八百塊。”
李奶奶給的錢,她肯定不會偷,況且,李奶奶偏心兒媳,手頭還有錢,只要哄好了她,將來李奶奶手頭的錢還是他們的,所以自然不能說李奶奶偷了錢,讓她不高興,將來不再給他們錢就不好;李父也是同樣的道理,所以這兩人不用給。
而讓李家所有人平攤,賠足李秋蕓八百塊,這也是他們來之前商量好了,反正他們認定是李家人偷了,自然就要他們賠,反正八百塊不能少。
琳瑯聽了曹母的話,覺得這是個跟李秋蕓矛盾越鬧越大的機會,當下不等李爺爺李志國等人聽了曹母這胡攪蠻纏的話大罵曹母,便第一個跳起來指著李秋蕓道:“好哇你個垃圾,你偷了我的錢沒還給我就算了,還想讓我媽和我賠錢給你,這個家沒法過了!”
轉頭看向李父,道:“爸,你可要說句公道話,要不然,這家我跟我媽沒法呆了,我要帶著我媽離開!”
她從現在起,就要展現出跟李秋蕓的水火不容,為將來離開這個家做鋪墊。
當然了,本來她就是跟李秋蕓水火不容,畢竟對方可“偷”走了她六百多塊錢和各種票幾十張。
李母聽琳瑯說要帶著她離開,不由一愣,看向琳瑯。
雖然她沒想過離開,但也不會當著女兒的面反駁她,讓她沒臉,所以她愣了下,沒說話。
李父聽琳瑯說要離開,當下不由不高興,道:“離開什么?這種話也是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