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這個家,她們母女下場會那樣悲慘,那就不如離開,畢竟再慘,也不會比那更慘了。
當然了,對女兒說,最好跟李秋蕓李志國李爺爺李奶奶等人,矛盾越搞越深,讓他們首先煩了她,最好先提出讓她滾最好,免得她們提這個事,李家人反對,別走不了。
李母不反對。
當下回去,李母便跟李父道:“他爸,媽給了秋蕓八百塊,我們琳瑯也是孫女,也是你的女兒,不說八百塊了,兩百塊總要給吧?當然了,我也不好意思找爸媽要,你補一點給琳瑯,總可以吧。”
她女兒說跟李秋蕓等人加深矛盾,好離開,但其實不用,只要跟李父有矛盾,讓李父厭惡她,李父就會將她趕走了。
李父一直很自負,覺得自己工資高,就算現在年紀大了,也找得到老伴,所以跟他鬧了矛盾,矛盾越來越深,李父遲早有一天會趕她走的。
再配合一下李秋蕓李志國李爺爺李奶奶等人的矛盾,讓這些李父最看重的人在李父跟前再吹吹風,李父趕她走的幾率就會大多了。
果然,李父聽了李母的話,就不高興起來,皺眉道:“你說的是什么胡話,早說好了,我的錢,給秋蕓和志國,你的錢,才是給琳瑯的……”
李母不耐煩地打斷李父,道:“這樣分本來就不公平,只是我之前一直沒說罷了,畢竟琳瑯也是你的女兒,憑什么你不給琳瑯一份錢?就算給那兩人多,他們兩人得四份,琳瑯得兩份,也是要的吧?現在秋蕓得了八百塊,起碼該給琳瑯四百塊,我只找你要兩百塊,憑什么不可以?琳瑯還是你女兒呢,志國只是你侄子,你寧愿給侄子錢,也不愿意給親生女兒錢么?你這是不把我跟我女兒當你的家人,是吧。”
李母以前性子好,面對不公平,從來不爭什么,不搶什么,李父對她很滿意。
這突然之間,李母就爭起來了,本來只是要求公平,甚至不是公平,還是提最低要求,李父都接受不了,把別人的忍讓當成了理所當然,當下便道:“張口是錢,閉口是錢,你眼里除了錢,就沒其他東西了,是吧。……”
李母再次打斷了他的話,道:“你眼里沒錢,那你為什么不公平地給我女兒錢?是不是說明,你自己才是最斤斤計較的人?”
李父最見不得人說他斤斤計較,因為他一直覺得,自己是最大方的人,于是當下便怒道:“你是不想過日子了是吧!不想過就滾出去!”
他仗著這是他的房子,覺得李母要依附他生活,說不過便直接罵人了。
“走就走!反正呆在這兒,我跟我女兒也分不到你一分錢,走了也沒任何影響!記得先去民政局將離婚證扯了!省得你之后還求我回來!”李母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