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父看李母就是要走,說也說不過她,就想打她,結果,李母一點也不怕,直接迎上去了,道:“你打,你打,只要打我一下,明天我就去你們單位,讓人看看你是怎么打女人的。”
這話就將李父壓倒了。
像他們這種有單位的人,可怕這種鬧事了。
尤其是他要評先進,還要評各種福利等,一旦有這種丑事,別人肯定要說他搞家庭暴力,不給他了。
所以李父哪敢打李母,當然了,更不可能像有些男人那樣殺全家威脅了,因為他那么高的工資,那么好的身份地位,要是殺人了,那就要全泡湯了,那怎么可以呢,好日子他還沒過夠呢。
這也是李母能壓制李父的原因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而一個月工資那么高的李父,顯然是穿鞋的,不敢怎么樣的。
于是當下李父沒辦法了,只得道:“好好的一家人不過日子,非要這樣鬧,秋蕓的八百塊丟了,哪有八百塊,既然沒有,我為什么要給琳瑯補兩百塊?”
“丟了是她嘴里的話,也許沒丟呢?反正你不補,我就走。”
李父被她鬧的沒辦法,當下便道:“給琳瑯一百,你不要再鬧了,兩百塊是沒有的,你要非吵兩百塊,那你就滾,愛呆不呆。”
一百塊對他來說還不是什么大錢,畢竟他一個月有七八十塊工資,兩三個月就攢到了。
李母聽李父愿意給一百塊,不由一喜,想著今天就這樣算了,以后再說,反正三五不時這樣鬧一通,再加上跟李秋蕓等人也鬧點矛盾,到時這些人在李父跟前說她的壞話,李父遲早會將她趕走。
當下李母拿著李父不情不愿給的一百塊,拿給了琳瑯,道:“我今天鬧了下你父親,本來是想著你父親不給錢就走的,結果給了一百塊,那就暫時先不走,慢慢說這個事。”
琳瑯沒要,讓李母自己拿著。
李母堅決不要,道:“本來就是你爸給你的,你拿著,他還說,讓我們不要說出去,免得李秋蕓李志國還有你爺爺他們不高興……”
琳瑯道:“那我就更要說出去了,讓他們不高興,去爸面前說你的不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