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你在散打班碰到一個志趣相投的異性,你們準備發展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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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天,你們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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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天,你們的兒子從小擅長打斗,雖然被你們約束,但在學校仍喜歡打其他小朋友,你經常被請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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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千八百天,你們的兒子失手打死了人,雖因年齡小沒判死刑,但也被關了起來,你們也因要賠償別人而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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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萬天,你們的兒子雖然出來了,但因之前的案底,找不到工作,但卻整天不著家,你們老了,也管不到他了,他成了精神小伙,終于有一天犯下了大案,這一次他不是未成年,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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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過完了凄涼的一生。”
靠,這還挺慘的啊,之前都是過完普通的一生,竟然還有這種的,可見人生百態,選擇不同,未來就不同。
但還甭說,琳瑯還真打算報一個習武的班。
其實琳瑯之所以打算報習武的班,一是因為原身察覺到了模擬里經常遇到危險,所以報了班,她為了不蝴蝶劇情,所以也只能報班;二是因為,要給自己的好身手找個說法,所以報班是必須的。
原身看到模擬后,覺得這個班在她住處附近,依然還是去了,所以琳瑯肯定也會一樣,還是會去的,頂多就是不跟那個異性交往就是了,沒辦法,跟這人生的孩子,竟然是這樣的,這誰頂得住,誰敢交往啊。
當然了,琳瑯暫時也沒打算跟誰交往就是了。
說起來,按原身的基因,也不是愛斗的,之前模擬出來的婚姻狀況,也沒看到有哪次孩子是愛斗的,怎么這次就模擬出了這樣的情況,是那個男的愛斗嗎?畢竟總要有一方基因的遺傳吧。
當然了,也許兩人都不愛斗,但孩子挑兩人最愛斗的部分長了,也是有可能的。
但不管原因是什么吧,只要不跟對方交往就行了,其他的,也就不用管了。
第二天是周末,琳瑯便去了附近那個散打班,果然價位還挺便宜的,琳瑯便報了一個。
她跟原身不一樣,原身沒有武力值,所以想找能力不錯的散打班學習,琳瑯只是為了讓自己的身手合理化,所以她不需要找能力不錯的散打班學習,只要價格便宜,路近,不用她跑太遠的路學習就行了。
當然了,為了保持劇情不被蝴蝶了,琳瑯肯定要跟原身做同樣的選擇。
好在原身找的這家散打班,價格既便宜,路也還近,所以琳瑯自然跟原身一樣,選擇了這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