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臉威嚴的民警絲毫不顧他的叫喚,氣勢逼人地站在他面前,讓這個無賴頓時不敢喊叫了。
民警嚴厲地對李東偉說:“你手持管制刀具在公共場合行兇,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你得跟我到廣場派出所一趟。”
李東偉頓時傻眼了,他用手指著奮強,說:“是他、他,先動的手……他先打人,民警,你看……我的臉……哎呦,好疼呀……”他用手摸著被打青了一塊的臉。
民警扭頭對奮強說:“你也一塊去。”
兩人隨即被民警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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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蕓看著剛才監視屏幕上所發生的一幕之后,內心的氣惱再次升級,壓不住火地說:
“娟姐,你看見了吧——這兩個男人沒有一個是省油的燈。我看你的柜臺最好今天晚上連夜撤出,你神秘消失算了,免得夜長夢多,再生出什么可怕的事端來。”
馮娟很是為難地想了想,說:“連夜撤出……恐怕不方便吧。”
秀蕓拍著馮娟的肩膀,說:“有什么不方便的,我與保安打個招呼,叫他們全力配合你的撤柜。你別再磨磨唧唧的,做事果斷點,別再卷入這個是非之地了。”
馮娟答應了,為了盡快撤出,她只好把她的商品全部搬回租住小屋暫時堆放著,等以后找到了口岸再拉出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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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馮娟在緊張地連夜搬運商品,那邊李東偉和華奮強被叫到了廣場派出所里,被民警分別詢問。
處理李東偉和華奮強打架斗毆案子的民警姓王,叫王德海,人稱“王警官”,他以繳獲李東偉的彈簧刀為突破口,對李東偉展開了審訊。問李東偉的彈簧刀是從那里得來的,李東偉開始說是朋友送的,卻始終說不清楚是哪一位朋友,他支支吾吾地說了半天一直不肯說實話。實在沒法交代,李東偉干脆就說他在路上撿到的。
說到與奮強斗毆之事,李東偉把全部責任推給華奮強,把自己說成是受害者。
王警官很快從華奮強和李東偉的詢問筆錄上了解到了事情的起源,原來他們兩人打架斗毆是為了一個女人——馮娟。
王警官對這個馮娟還有印象,在前天他處理幾個混混到她那里搗亂時見過她,這個女人相貌平平,沒有一點特別引人之處,卻引來了兩位男人為她爭風吃醋,大打出手,實在不可理解。
王警官準備給予這兩位在公共場合打架斗毆的男人治安拘留十五天的處罰。這時,展覽館的項目負責人楊秀蕓,在外面敲窗,找他有事商談。
原來,她是為了華奮強而來,她把華奮強與李東偉的斗毆說成了華奮強見義勇為,應該受到表彰,希望警官給予通融把華奮強放了。廣場派出所長期以來與展覽館的關系融洽,楊經理又親自出面說情,王警官當場將奮強放了,只將李東偉送往監獄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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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蕓把華奮強從廣場派出所接出來之后,以她很久沒有與奮強兩人一起吃飯為由,提出由她做東,請奮強到CD市有名的皇城老媽火鍋去吃火鍋。秀蕓剛幫自己解了個大圍,奮強找不出拒絕的理由,只能答應。
走出派出所,秀蕓就把她新買的桑塔納轎車鑰匙交給奮強,并說:“你來開車,你的駕駛技術比我好。”
華奮強坐上新車駕駛室的座位,左看右看,不禁贊嘆道:“想不到你留職停薪才短短的半年時間,就賺了一輛轎車了,真讓人嫉妒。”
哪知,楊秀蕓卻似乎毫不在意地接道:“如果你喜歡,我送給你。”
奮強連忙擺手:“這么貴重的東西,我可不敢要。”
秀蕓卻以開玩笑的口氣勸道:“我不是你合伙人嗎?這個就當是家具廠的公車,老板你可要物盡其用,幫我多賺點錢啊。”
這話一出,又把奮強的拒絕堵了回去。他只得發動了車子,向著皇城老媽火鍋店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