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秀蕓電話的指示,奮強在仁和鎮停車場等候多時——只見秀蕓開著她的大奔馳轎車,緩緩開來。轎車停下后,她與兩個人一同下車。
隨即,秀蕓介紹道:“這位是仁和縣縣長彭啟明,這位是林業局的局長王建樹。”
奮強立刻走上前同縣長和局長一一握手,并自我介紹:“我叫華奮強,是奮強家具廠的廠長。”
秀蕓向兩位介紹奮強的身份:“這個華廠長就是前省人大主任華劍鋒的大公子。”
一聽這介紹,兩位對奮強笑得可算燦爛了,緊握著他的手,點頭招呼。
幾位剛剛接觸完畢,那天扣押奮強貨車的檢查人員全都趕到了,那位負責人一個上前對王局長說:
“王局長,為了一輛扣押車,還勞你親自跑一趟……你電話里說一聲,我們照辦就是了。”
王局長立刻給奮強介紹:“這位是仁和鎮檢查站站長張德福。”
奮強上前握手說:“實在是有幸認識,再次介紹下,我叫華奮強,是奮強家具廠的廠長。”
張站長仍然對奮強保持著公事公辦地態度,問:“你的木材運輸證呢?”
王局長擺手說:“今天當著彭縣長的面,就當這個是一場誤會吧。”
張站長好像沒有領會王局長的意思,又說:
“如果你們沒有運輸證,我們將根據《森林法實施條例》第44條第一款規定: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沒收非法運輸木材,對貨主可以并處非法運輸木材款30%以下的罰款;《S省木材運輸監督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承運無證木材的,對承運人沒收運費,并處運費1至3倍的罰款。”
在一旁的李師傅忍不住說:“我們運的是家具呀,不是木材,不應該列入憑證運輸范圍。”
張站長卻反駁道:“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S省木材運輸監督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第二條明文規定,本辦法所稱木材,是指各類木、竹及其半成品和大宗制品。具體目錄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第五條進一步明確規定,凡運輸木材,必須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簽發的運輸證。此后S省林業廳公布了《S省憑證運輸木材名錄》將方材、板材、條材、線材、木質半成品、成品收錄于《S省憑證運輸木材名錄》十個大類中的第二條。”
彭縣長聽了張站長的話之后哈哈大笑,說:“哈哈,王局長,真是強將手下無弱兵呀。看來我們到這里來也解決不了問題。”
秀蕓聽了彭縣長的話,知道他話中有話……為了緩解尷尬局面,她立刻從手提包里拿出了這次的木材運輸證遞給張站長,說:“你要的是不是這個運輸證?”
張站長拿著運輸證仔細認真地看了一陣,才對秀蕓說:“你們有木材運輸證,合法手續,我看應該沒有問題了。也有縣長、局長在這為這事擔保,我沒有意見,就不再追究和處罰了,放行。”
秀蕓客套一笑:“謝謝張站長!我到這里來也是想結識各位——今天我請客,希望大家賞光。”
彭縣長當然不會讓秀蕓請客,便說:“你們是客人,讓客人請客怎么也說不過去,應該是我們請客,盡地主之誼。”
王局長扭頭問張站長:“你們這里有好一點的餐館嗎?”
于是,在張站長的帶領下他們來到了仁和鎮里一家中檔餐館聚餐起來。通過桌上杯觥交錯,奮強與檢查站的人員算是正式認識了。此事順利解決,奮強當然感激不盡,由此,他再次佩服楊秀蕓的辦事能力。
秀蕓在酒桌上悄悄告訴華奮強,這位彭縣長曾經是他父親的手下,是市里安排他到仁和縣累積經驗的,等任期滿了之后他是要調回市政府工作,前途或許不可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