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蕓這幾天一直呆在新津縣沒有回成都市,她自從把拆遷合同給了李東偉后,整天提心吊膽的,生怕李東偉惹出什么大事來,讓她下不了臺。這不,一大早她剛一到天園家苑售樓部的大門口,就聽到大廳里一陣子的吵鬧聲音,于是她心頭一緊,趕緊邁入大廳里。
只見,一位個子高大的中年男子,對著接待員劉敏和保安直嚷嚷:“你們也太卑鄙了吧?!把十幾條蛇放進我的家里,你們不想給拆遷費就明說,搞這些下三濫的動作!”
說著,他把手中的袋子打開,抓到的十幾條蛇全部倒了出來——蛇一出來在大廳里滿地跑,嚇得劉敏直叫喚。幾個保安趕緊忙著抓到處亂竄的蛇。
男子當著劉敏的面表明態度,一定要她們領導出面給個說法。
楊秀蕓可是見過世面的人,表現地異常鎮靜,她走到男子的面前說:“張同!你憑什么說這些蛇是我們放的?”
“我在那間屋里住了幾十年了,從來沒有出現過蛇,不是你們干的又是誰干的呢?”
秀蕓腦子微微一動就想出了理由,說:“你們那里是老屋,附近的房子都拆遷了,唯獨你們那里沒有拆遷,四周的蛇沒有地方藏了,當然有可能往你們家里鉆。”
張同說:“這就奇怪了,那為什么不往你們售樓部鉆?”
秀蕓知道這么掰扯下去是要露餡的,便故作一臉嚴肅地說:“如果你說是我們放的,請你拿出證據來!”
“證據?”張同滿臉怒氣,“真是笑話,你們做了壞事不敢承認,還讓我找證據?跟你們這種人就不應該講什么道理!”
張同不依不饒地上前要抓楊秀蕓的衣領,被在場的兩位保安攔住。張同仗著自己個子高大,根本不把保安放在眼里,雙方言語不和就抓扯起來,甚至動起手來,鬧得不可開交。
劉敏見狀報了110,不一會兒110的警察來了,將張同、楊秀蕓和參與打架的兩位保安四人一起帶回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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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里,所長已經認識楊秀蕓了——為了搞拆遷,秀蕓到過很多次派出所了,雖然她不受派出所歡迎,但出于她是為政府辦事,作為新津縣的投資商,理當受到政府和警察的尊重。民警對雙方的進行了詢問,雙方都有受傷,但沒有傷到筋骨和要害部位,確實無大礙,于是,警察建議各自到醫院醫治,并各自承擔自己醫療費用。張同不服,堅持主張這件事是開發商放蛇引起的,并且驚嚇了他的妻子和女兒,要求開發商給個說法,并賠償精神損失費。
這時張同的妻子闞玉芳帶著五歲大的女兒也趕來了,張同見狀,滿臉不高興地對妻子說:
“玉芳,你不在家里守著,跑來干什么?”
闞玉芳滿臉委屈地說:“有人告訴我,你在售樓部大打出手,被110警察抓去派出所了。我趕緊過來看看……”
張同非常不滿地說:“你真是個沒腦子的人!你還不趕快回家,你們不在家,我們的家保不定要被開發商強拆了!”
“不會吧,”闞玉芳不相信丈夫的話,“我們沒有簽拆遷合同,也沒有同意搬遷,屋里還有那么多的東西呢——電視、冰箱和洗衣機等家用電器都在里面,他們不敢強拆的。”
這時秀蕓的手機響了。她拿起電話一聽是李東偉打來的,對方說:
“這家釘子戶我已經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