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輸掉了第一場官司,她把希望寄托于第二場官司上,結果仍然是輸。經過國家工商總局作出裁定之后,秀蕓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一審起訴,今天終于等到法院要宣判了。
楊秀蕓這次仍然到場,奮強卻仍然委托曾律師為全權代理。當然奮強公司參加的人員除了孫芳外,還有李曉民、葉子敏等人參加。
秀蕓在法院里提出天園牌商標屬于成都市有名的商標,奮強公司的天園牌是模仿和復制的惡意注冊,應當受到跨類保護,要求撤銷國家商評委的裁定。
法院認為,楊秀蕓天園牌商標注冊時間是1995年10月,奮強公司天園牌商標的注冊時間是1996年4月,當時分屬不同類別,不存在爭議,而楊秀蕓的天園牌商標被評為四川省著名商標為1999年,同年奮強公司的家具天園牌商標已經獲得了全國馳名商標,根本不構成惡意注冊。根據奮強公司的商標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奮強公司所屬的奮強家具廠和天園家私商場所獲得的榮譽等相關證據,證明奮強公司三年內都在使用天園牌這個商標。而且,通過兩個商標的外觀對比,兩個商標具有明顯的區別,不存在模仿和抄襲。
因此,法院維持國家商評委的裁定,判楊秀蕓敗訴。
-
兩場官司敗訴,狠狠打擊了楊秀蕓的報復心理。
不過,作為勝訴的一方,孫芳并沒有興高采烈,在出法院時,孫芳特意找到楊秀蕓,說:
“楊董事長,我們董事長想找一個地方專門與你仔細談一下。你有時間嗎?”
楊秀蕓沒理孫芳,氣沖沖地直往前后。
走到中途,她氣不過地回頭對孫芳說:
“你們別高興得太早,這件事我跟你們沒有完。”
葉子敏見狀,對孫芳說:
“她這種人,你不理她還好,如果你理她,她反而以為你怕她。也只有華董事長慣著她。回去之后,我一定叫華董事長反擊,讓她長長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