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沖看趙達這法家士對民的立場,心里暗道怪不得秦二世而亡。
張沖心里明白想要迅速安定百姓很簡單,就是你不去干擾他們的正常生活,他們能繼續過日子,就不會管是誰管事。所以當年高祖入關中,不過約法三章,就穩定了民心。
但張沖并不打算讓民自己關起來過自己日子就結束了,在他的執政理念里,以后會要對四民進行一系列改造,這對老百姓來說是折騰,但這日子不折騰,它就過不好。
但現在都不急,在沒有完全在泰山軍和百姓們建立互信的基礎前,什么多余的都不要做,越做越錯。
安堵完百姓,張沖入城干的第二件大事就是拷餉充實圣庫。
張沖入城后,從奉高府庫中收錢百萬、糧六十萬石,馬四百匹,此外繳獲軍械無數,其中光繳獲大鎧三百領,皮甲千具,之后凡郡吏之家財一律充沒,使得這個數字又翻了一倍。
而現在城內安定下來,張沖就打算對豪強拷餉了。對拷餉張沖有自己的一套策略。首先繳獲府庫錢糧自然是應有之義,而郡吏們因為是失敗者,家產充公也沒話說。但對豪強這個拷餉就要具體區別了。
如果對全部豪強拷掠,那就是犯了極端錯誤。在起事一開始如果對豪強們不加區別,那就在前期力量還很弱小的時候,就將一些可以爭取的力量退給了敵人,虛弱了自己,壯大了敵人。
所以張沖給拷餉隊三個標準,名聲壞的,最有錢的,家里有人做到二千石的,總之以上三類都是張沖如何也爭取不來的,自然就是敵人。
然后拷餉隊就在胡母家和其他四家反正的豪強子弟的帶領下,去各家按這三條來核查,凡不符合以上三標準的,就給黃旗一桿,上書“良善”二字,意其余各隊勿擾。
但這個“良善”旗也不是白給了,每家領到此面旗的,要貢錢十萬。這十萬不一定都是錢,也可以其他金銀、粟菽、雞鴨、大牲口沖抵。然后對名聲壞的,周遭黔首貧戶憤怨大的,實行拷餉。
至于城中窮獨黔首,泰山軍依然在各城區樹招兵旗,壯者入營為兵,弱者入輜重營下的老營,負責贏糧。而且不論老弱,其家人都被招入營中,另立一營,由軍中撫養。
多說一句,原先戰死在城外的奉高營兵的家眷們,在城破后,除少數驚懼自縊的,余者皆被泰山軍接管,然后撫養如故。
渠魁張沖說了,奉高營雖然是敵人,但都是好男丁,好男丁的子女不能如豬狗一樣被人糟踐,要把他們恩養起來,告訴他們的父輩到底是如此死的。告訴他們,為了他們的生,他們的父輩選擇了沖鋒而死。
沙場積路何為爾,重氣輕生知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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