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你給我修改后,這幅作品其實有作弊的嫌疑,并非獨立創作。”
酒井勝子用手指從畫布上方虛虛的撫摸過,吐了吐舌頭。
“如果這算是作弊的話,那么你幫我用手指處理顏料色彩之間的明度過度,其實也是作弊。”
顧為經無所謂的說道“你幫我,我幫你,你不說,我也不說。評委怎么會知道呢”
“嗯。”
酒井勝子輕輕點點頭,發出了一聲可愛的鼻音。
她也不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糾結。
就和各種大畫廊和藝術家們總是想把自己的代理畫家,親近子侄靠各種場外手段走特殊渠道塞進畫展中一樣。
作弊代筆也是大型美術展中的傳統保留節目。
中小學生級別的藝術競賽中,若是沒有家長幫忙或者中介機構代為創作作品集,簡直就像缺少了足球流氓參與的歐冠比賽。
少了些味道。
所以像是一些大畫廊組織的選拔青少年藝術家的項目,半決賽決賽都是要求現場創作的。
否則天知道獲獎選手里會混進什么牛鬼蛇神出來。
而美術雙年展則要求提交一系列的sketchbook靈感寫生本、studyroosa創作目的記錄這些花里胡哨的附錄表格。
并且還要求準備包含個人繪畫的草圖、創作照片、現場繪畫視頻等大堆的電子輔助性文件,來證明參賽作品是全部由創作者個人完成。
新加坡雙年展甚至有聘請鑒定團隊和作品審查委員會,負責挨個審查和驗證參賽作品的真實性與原創性。
效果
最多也只能說是聊勝于無吧。
有總比沒有好,完全消除作弊行為幾乎是完全不可能的。
說白了,一張畫作,外界到底介入到了什么地步算是參賽者人品有問題,什么地步算是正常的美術指導。
學界連一個最基礎的統一標準都沒有。
古往今來,代筆畫畫這件事和美術史幾乎就是完全糾纏在一起的,不僅有老師替徒弟畫的,還有徒弟替老師畫糊弄收藏家的。
前者是為了揚名,后者是為了賣錢。
提香當年就替師兄喬爾喬內畫畫,因為喬爾喬內名氣更高,作品賣的更貴。同時,提香和喬爾喬內這對師兄弟又一起模仿老師貝利尼的作品賣給弗洛倫薩的收藏家。
這三位大師的某些作品繪畫風格會非常的類似,甚至連簽名都是彼此模仿的。
現代的博物館都未必能分清哪幅是原作,哪幅是代筆。
不過倒有一點。
往往越是低層次,越是和升學掛鉤的藝術競賽,作弊代筆的情況發生的越普遍。
類似著名的倫敦藝美幾乎一年一個申請規則大改,招生辦的負責人面對媒體采訪時,都快要被留學中介機構批量生產的代筆作品集給逼的哇的一聲哭出來了。
而像是透納獎、威尼斯雙年展這種大獎。
場外游說聽說過,捉刀代筆作弊的丑聞幾乎聞所未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