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不是畫給誰看,重要的是為誰而畫,重要的也不是畫作是否擁有意義……繪畫本身,它就是意義所在。”
——顧為經——
鋼琴和弦樂團清澈的聲音在寂靜的湖面上回蕩。
悠揚而哀傷。
鉛筆在水彩紙的表面上一掠而過,輕盈的好似琴弓擦過琴弦。
夜晚的光線條件并不好。
月光雖亮,是對于深沉的夜幕而言,距離白晝的光線條件差的很遠,能夠照亮顧為經身前速寫板的,只有身后靠著的那一盞路燈。
水彩紙的紋理很有顆粒感。
燈光黃濁,灑在筆尖,顧為經如同在沙上作畫。
小小的一方木板碼頭佇立在湖面之間。
夜色清亮,湖水飄搖,天上的月亮照亮了黑色的夜空,水中的月亮照亮了黑色的湖面。
天上地下各有兩片銀河璀璨。
女孩子則仿佛在水中跳舞。
顧為經以前曾很喜歡印象派的繪畫方式,因為從各種意義上,整個人類的繪畫史中,印象派的出現都是藝術領域大革命般的重要節點。
它刷新了人們對光的理解,刷新了過往的所有的藝術理論。
它刷新了人們看畫的方式,同樣也刷新了畫家作畫的方式。
從用筆,到環境,到與之相關的一切。
在法國的印象派或者俄國的批判現實主義畫派出現以前,傳統意義上的學院派畫家是絕少絕少會采取戶外實地采風的畫法的。
如今。
各種名勝建筑、古橋流水邊,總是能看到藝術生們抱著畫板坐成一排,在那里采風。
兩百年前,誰要這么干,絕對是會被同行笑話不專業的極為業余的行為。
在街上搬個小馬扎坐在那里,見到有紳士從敞篷馬車上下來,就沖上去喊“先生,先生,給女伴買張畫吧,兩先令一張小素描,三先令一張大素描,如果愿意出到五先令,就可以來張水彩,還附送一個小畫框。”——這是上不得臺面的街頭畫手才干的事情。
簡直low到爆。
真正的上流社會的藝術大師,他們永遠永遠都只會在自己的專業畫室里作畫。
如果要畫什么風景畫,那么他們寧愿靠腦袋記住空間結構,或者簡單的打個小樣兒,然后回到畫室里再從頭開始創作。
當時的藝術專校還會有專門這方面的課程訓練。
倒未必是當時的藝術家們各個都是嬌氣的豌豆公主,受不了一絲半點的風吹太陽曬。
最重要原因是當時藝術界對于繪畫的定義。
一張畫它到底是高雅的,還是媚俗的,是陽春白雪的,還是下里巴人的,是杰出的藝術品,還只是一張上了色的紙張——這里面最重要的區別,便在于這幅畫是畫給誰,是給誰去看的。
如果你覺得自己筆下的東西又媚俗,又土氣的,毫無追求,那么自然沒有什么好說。
如果畫家覺得自己是他媽的“上流人士”,畫的東西是他媽的“上流藝術”,是藝術品。
自然而然的,那它就得有藝術品的待遇。
上流的藝術品,肯定就得給上流的人士去看。
而上流的紳士太太們看畫,又肯定不能在太陽底下直接擺個架子就插著腰瞪著大眼睛硬瞅。
不體面。
真正的藝術品,是要擺在城堡里,擺在莊園的會客廳,擺在書房,擺在美術館的展覽架上,拿著杯紅酒,慢慢的在室內品著看的。
因此專業的藝術家,自然應該要對自己有要求,在整個創作的過程中就要盡可能保證處于為自己付錢的大買家們看畫時相似的環境,在室內的光源下作畫。
類似的光照環境,類似的照明方式,類似的色溫——
這樣畫家在畫畫的時候在筆尖所塑造出來的色彩,和雇主們將它擺在家里欣賞時,看到的色彩,才是完全一模一樣的。
只有這樣,才足夠講究。
也只有能擺到貴族莊園、高級教士的修道院或者美術館的展覽架上的作品,才是有真正有意義的作品,才是黃金,是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