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方第一發子彈就打在她的臉旁邊,估計是沒什么好談的了。
再次是“逃跑”。
能不直接激怒歹徒,就不直接激怒歹徒。
最次,要是沒有能選擇的情況下,才是“戰斗”。
她是真正的劍術高手,奧運級別的。
輪椅就傾覆在她的身旁稍微挪動一下身體,伸出手就能夠夠到的位置。
輪椅的下方有著一根經過特殊設計的折疊式碳纖維手杖。
只要把最
固然。
安娜清楚體育項目和實戰是完全兩碼事。手杖的實際用處不大,即使她此刻真的有一支寒光閃閃的迅捷劍。
真面對持槍劫匪大概率也是沒用的。
可一柄劍。
它的意義不在于殺傷力,它代表著戰斗之態度,高貴之精神。
握住了劍,她就是位不服輸的強者。
她就是個真正勇敢的人。
“不要跑,所有真正勇敢的普魯士人跟我向前!”
先代伯爵在日記中曾寫,他聽說軍中盛傳博爾山河谷之戰的亂軍里,有個普軍的高級將軍沒有逃跑,而是在潰軍之中抽出戰刀,高聲吶喊……
既使對方身為敵人。
那一幕還是很是有勇氣的。
“隨后,他就被一枚12磅野戰炮直接命中,撕成了血肉的碎片。”
伯爵寫道。
伊蓮娜小姐的學生歲月,這看上去稍顯詼諧的一幕記錄,常常被她拿來和列夫·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里的著名描寫放在一起。
她的先祖同樣參與了那次戰爭。
那是伊蓮娜家族史上最后一次的出現在了歐洲軍事史的舞臺中心。
這一次。
開始時潰敗的變成了奧地利和俄國的聯軍。
年輕的安德烈公爵則逆著人群跑去,帶著全營發起了向著法軍的炮火沖鋒,然后看著天空倒下。
安娜立志也要做這樣的人。
只要伸出手。
去抓住輪椅下的那只手杖就好了。
她不能這么柔弱的怯懦的死去。它既是她的劍,也是她的腿,萬一真抽冷的給對方一下,然后讓她溜走了。
這艘船非常的大。
想個辦法,躲貓貓,也可能能躲不短的時間。
事情也許就有了新的轉機。
最起碼,她可以告訴顧為經,讓他跑,讓他躲嘗試起來。
讓無關的人從這里躲開而不被牽連——這也不是她應該有的品德么?
于是。
問題來了。
安娜·伊蓮娜應該拿起手杖,應該戰斗或者逃跑,應該選擇憤怒的搏斗,應該選擇優雅的去面對死亡。
她認為自己應該保護顧為經。
她在僅僅兩分鐘前,才做過這樣的承諾。
她感受到了對方在自己身上的顫抖。
她有一百種更好的選擇,可她卻什么都沒做。
伊蓮娜小姐只是呆在這里,著魔似的盯著那枚子彈,腦海里可笑的胡思亂想著這件事的前因后果,七年戰爭,三十年戰爭,反法同盟,祖先的日記,列夫·托爾斯泰。
炮火中的普軍將領,炮火中的安德烈公爵。
在大船的甲板上倒下,捂著胸口死去的納爾遜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