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什么暴徒,也不是什么幫兇,我們只是一群曾經的鞋匠,鐵匠,木匠,馬夫,茅屋匠、裝配工,建筑工,面包師,以及失業的工人與沒有土地的農民
我們來自五湖四海、全國各地,我們當中有英格蘭人、蘇格蘭人、威爾士人,也有愛爾蘭人,但歸根到底我們都是大不列顛的公眾與國民
警察訓令里的話并不是他媽的在放屁,警察就是公眾,公眾就是警察這句話,既不是給各位畫大餅,也不是想讓公眾對我們放松警惕
而是因為,在穿上這身燕尾服前,我們這群人他媽的,的的確確就是一幫和今天游行公眾們沒有什么區別的普通百姓
公眾和警察的關系早在1285年的溫徹斯特法案里就已經被確定,那時候的治安官從公眾里選拔,由教區內的品行端正、行為良好的公民負責輪流執勤,這種傳統也一直延續至今
就是因為如此,我才會看見有這么多強壯、善良、正直的小伙子們站在這里
今天,我們將要鎮壓一場由工人群體發起的示威游行,我不避諱談論我們的行動目的,也感同身受的了解你們內心里或多或少存在的抵觸情緒。
我知道你們對于今天的行動存在著懷疑,但我也必須在此復述政府正在為改善工人生活環境做出的努力。
在1802年,我們的頂頭上司,內務大臣羅伯特皮爾爵士的父親老羅伯特皮爾爵士為解決這一問題,提請議會通過了一項學徒健康與道德法,這不僅是英國歷史也是世界歷史上第一部專用于保障工人權益的工廠法律
那里面規定,學徒每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改善工廠衛生通風條件,并要求工廠必須要讓每個學徒在工作日與營業時間內接受、寫作或算數當中的至少一項教育內容。
在1815年,老羅伯特皮爾爵士又提出了一項修正案,并將受管制的工廠范圍擴大到棉、毛、亞麻等濫用童工的重災區,修正案嚴格規定了18歲以下的童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十個半小時,勒令工廠主必須為在工廠勞動前四年的童工每日一個半小時的讀、寫、算教育。
而在1819年,又禁止紡織廠雇傭9周歲以下的童工,所有工廠中16周歲以下的童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個小時,工廠必須安排半個小時的早飯時間和1小時的晚飯時間。
是的,或許你們會說,這些法律沒有真正的起到作用,因為它們都缺乏合適的監管所以導致沒有被強而有力的執行。
沒錯這也正是工人們上街抗議的原因。
我并沒有想要為政府辯護的意思,我只是想要讓大家明白,不列顛的內閣依然在正常運行,它依然在推陳出新的不斷修正法律。
因為大家都明白,我們蘇格蘭場的警察不允許擁有政治立場,我們存在的目的只是為了幫助社會營造出一個良好的、可以正常溝通交流的環境,既要讓工人們發出聲音,又不能在情況失控后讓工人沖破我們的防線,導致出動軍警
讓工人們回去不是為了破壞自由,也不是為了守護我身后的這尊沒有靈魂的雕塑,因為大家都明白,這個凱旋門還有另一個別名,它叫做憲法拱門
蘇格蘭場建立的初衷,我們辛辛苦苦的每天巡邏那么遠,工作那么長時間,為的就是維護自1688年不流血的光榮革命后一直傳承下來的憲政傳統與社會秩序
如果放任事態繼續擴大,我們將可能會目睹一場又一場的流血事件,我們將承擔起責任拒絕歷史的重演
我們不允許看到下一場彼得盧屠殺、圣喬治菲爾德慘案、戈登暴動、又或者是他媽的天主教皇后騷亂
我們的任務,現在是,過去是,并且將來依舊會是維護公眾的財產與生命
很多公眾以為,甚至我們很多自己人也認為,蘇格蘭場只不過是個成立一年多的組織,我們的執法無跡可尋,我們的風格殘暴無情
他們認為,我們只不過是一群為了對付公眾,擠壓小商販、工人、妓女以及一群窮人生存空間而存在的暴力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