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我很氣憤,幾乎被她氣到靈魂出竅。
繃著臉的我,攥緊拳頭,睜著腥紅的眼睛,死死地注視著她,一字一句,擲地有聲地質問道,“雨兒,錢對你來說難道就真的那么重要嗎?”
“對不起!戚峰,你別這樣子好嗎?這不是你的錯。我不想看到你這個樣子。戚峰,忘了我吧!”
“我不要!你自己想一下,我們相愛了730天,你說能忘就能忘?730天啊!不是7天,也不是30天,是730天!或許你可以忘記我們以前的那些美好,可以忘掉我!但是我不能,我也不想忘記!”隱約感覺到即將失去最心愛的東西,心疼的難以復加,我開始揮舞雙臂,近乎瘋狂的咆哮起來。
誰知,和我恰恰相反,冷雨雖是個負心人,但她語氣并非無情冷酷,反而是愈加的平和冷靜,“戚峰,你不要這樣子好嗎?我們好聚好散,難道不好嗎?分手以后,我們還可以是朋友。工作簽證的事情,我還可以幫你申辦。你仍然可以繼續住在我家。你放心,我不會趕你走。戚峰,千萬別想不開,只怪我們有緣無分,真的對不起……好了,時候不早了,該說的我都說完了。我要去追尋我的幸福了。你應該祝福我的對吧?我記得,以前你曾說過,愛一個人就應該為她犧牲,讓她得到幸福。只有她幸福了,你才會感到快樂。這些,你說過的,難道都忘了嗎?”
“我……”我一下就被她這個負心人給說中了,一時語塞,竟然不知道該怎么反駁她。
沒錯,我是說過這樣的話。但她明顯理解錯了。這根本不是一種承諾,而只是成全。犧牲一方,成全對方的美好。
不過現在來看,她根本就沒有這個資格。
因為,她早已忘記了她承諾過的。
如果,她連自己承諾過的事情都做不到,那我干嘛還要犧牲自己來成全她這個負心人?
她現在最需要做的事情,并不是去追尋她的幸福,而是馬上兌現承諾!
我想她已經本末倒置,不分輕重主次了!難道她不知道這兩年以來我過得有多煎熬嗎?我足足愛了她730天,想盡各種辦法討她歡心,給她吃好穿好,給她送花送錢送名牌包包,傾盡所有,把所有能給的一切都給了她。到頭來,只換回了“分手”兩個字,什么都得不到!
或許,分手以后,睡她一回兩回,都全是奢望!
我是一個男子漢啊!
我是一個錚錚鐵骨的正常漢子!
我怎可以如此沒用!
我怎可以如此憋屈!
我怎可以如此窩囊!
物極必反!
這兩年以來,一直積壓在我心頭的那一絲絲不甘,那一點點屈辱,在這瞬間化作心頭的無名之火,開始熊熊燃燒起來,最終,一股熱血直灌腦門,我開始失去理智!
我是個短發控!
而恰好此時,短發的冷雨,以及超有料的好身材,黑白配搭的職業短裙,還有那分外奪目的紅色高跟鞋,都在撩著我那早已脆弱不堪的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