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超凡借著陳書、張立云兩人不熟悉東明所轄區實際情況的理由,將民警小楊安排在他們這一隊,他自己帶著朱麗聯系好案發當日在現場負責痕跡取證的民警找了過去。
陳書讓小楊從所里帶好破門裝備,由馬恒遠引路直奔死者家中。
據馬恒遠所述,死者張燕和丈夫張飛兩人皆為陽藝街道一家私營鞋廠員工,張燕為普工,張飛為技術工,兩人在老家育有一子一女。
馬恒遠是通過手機“搖一搖”附近的人認識了張燕,兩人在里聊了一段時間也是投緣,互相之間除了傾訴感情,偶爾也是發一些曖昧的語言和圖片。
平日里張飛嗜酒,下班以后都會喝上幾兩白酒,有時候喝上頭就會動手打張燕。打得狠了,張燕都會跑出家來,在馬上路上瞎逛,等著時間過去丈夫睡了再回到家中。
自從認識馬恒遠以后,張燕隔三差五的借故從家里跑出和對方私會,次數一多,便引起了張飛的懷疑。
在五天前,也就是死者張燕死亡時間的前兩天,張飛通過一次特意的爭吵,跟蹤跑出家門的張燕,隨后發現了張燕和馬恒運私會出軌。
氣極的張飛當場將二人狠狠揍了一頓。
這也是馬恒遠適才在東明所訊問室里指認張燕為張飛所殺的依據。
眾人到了張飛和張燕租住的地方。
這是一棟極為老舊的六層樓房。樓梯上去以后是一條東西走廊,南邊和北邊各有兩間屋子。走廊里擺滿了雜物和生活垃圾。
馬恒遠聳了聳肩,表示只知道在張燕住在四樓,具體哪個房間并不清楚。
東明所小楊這時候走出來,拿著警務通在走廊里轉了一圈,指著一間鐵門緊閉的屋子說道“就是這兒了,錯不了。”
正明區分局對于轄區內的出租房管理相當嚴格,都是社區民警聯合居委會深入社區逐戶摸排出租房的底數或是通過手機上的58、趕集等租房轄區內準備出租的房子。
房東如有出租房子,必須到派出所登記備案房東和承租人雙方的身份信息。通過以房管人,準確掌握小區內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實際數據。
陳書朝著小楊點點頭,兩名便衣隊隊員提著破門器幾下功夫就砸進了屋里。
趁著幾人破門的功夫,陳書戴好手套和腳套進了屋子。
這是一間一室一廳,建筑面積大約在40平方的小房子。進門就是個正正方方的小房間,擺放了一臺單門電冰箱、一張小圓桌和一些電磁爐等廚房用具。
越過廚房,里頭是一間帶著陽臺的臥室,一張18米的大床靠在墻壁,床上凌亂地丟了兩條被子。靠近陽臺的地方放了一個簡易衣柜,透過大半拉開的拉鏈門,柜子里面散亂的衣物一目了然。
陳書湊近一看,柜子里大部分都是男人的衣物。踱著步把陽臺、廁所都看了個遍,沒有發現異常。
這洗漱和衣物都沒有整理、收拾的痕跡,張飛也沒有帶走自己的東西,從側面也表現出他并沒有一走了之的打算。
這下子張飛就更沒有作案嫌疑了
不過,案發當日到底是誰把張燕約了出來呢
陳書在房內大致轉了一圈,坐在大床的一角,看著跟著進來的張立云在房間里像無頭蒼蠅般團團轉,心里細細的想著。
他站起身來,開始從小處著手,翻找著屋子里的東西。
過了十來分鐘,在簡易衣柜里面的一個女式小手提包內,陳書發現一張欠條,金額是叁萬元,借款人是“慧”,簽字上有一個鮮紅的指頭印。
簽字的筆跡有些潦草,只能辨認出最后一個字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