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
鄧春一家悄悄出門,沒走幾步,忽地有人跪在前方,卻是他所屬保甲的保長。
“鄧大個,俺的鄧大哥,你可不能走啊,”保長帶著哭聲說,“你若逃了,俺也要被連坐”
鄧春猶豫數秒,安慰道“只挨幾棍子,不打緊的。”
保長說道“挨幾棍子,還是挨一百棍子,都是那些公人說了算。恐怕你們走了,俺也要被輪差役。”
鄧春又想了想,問道“要不,一起走”
“俺家四十幾畝地,哪能說走就走”保長急得快哭了。
宋代的保甲連坐制,可輕可重,彈性極大。
比如鄰居失火或者被盜、被殺,不去幫忙即犯有“見危不救罪”,這也屬于連坐的一種類型。按律該打一百仗,力弱不能救而速速報官者免罰,有能力救卻只報官者罪減一等。
法律定得那么死,判罰難度卻很大,無法界定有沒有能力救援。
一般而言,都是隨便打幾板子。
南宋有個著名案子,某士紳之家,經常欺負鄉鄰。一日,被仇家殺人放火。有鄰居打算救火,另一個鄰居說“他家的人沒有死完,若是沖進去救火,會誣我們盜取財物。若不救火,無非罰仗而已。”于是,一群鄰居坐視其宅邸燒光,反正深宅大院有圍墻,不怕火勢波及到別處。
鄧春對保長說“俺力氣大,伱攔不住的,再來幾個也攔不住。”
二弟鄧夏提著棍子“俺力氣也大,莫要討打。”
保長跪下磕頭“俺知道攔不住,也沒帶人來。求求兩位,便留下吧。”
鄧春說“輪差催糧,催不齊就得流放充軍。俺有妻兒家小,若俺出事了,家里人你來養”
保長低聲哭泣,左思右想,一屁股坐地“把俺捆起來,嘴巴也堵。”
“得罪了。”
鄧春回屋拿來繩子,將保長捆得嚴嚴實實,然后嘴里塞塊破布放在路邊。
保長有巡夜捕盜之責,保內之民犯法,知而不告便連坐。
但如果他被捆起來,明日再去報官,就可以罪減一等。基本也就做做樣子,隨便打幾棍,處罰太嚴說不過去,否則今后哪個保長愿意做事
保長也是普通百姓,并非什么權勢之家。
處理了保長,鄧夏問道“大哥,那朱都頭真會收留俺們”
鄧春說“都頭仗義得很,去了他那里,定能保咱不受官府欺負。”
這家子的基因不錯,鄧夏也生得高大,只是同樣膽小得很,被父母告誡不得與人爭斗。
兄弟倆的母親一直在抹眼淚,低聲抽泣說“大郎領了恁多賞錢,日子總算有盼頭,咋就弄成這般模樣”
鄧春低頭不語,心中頗為自責。
他屬于內秀之人,由于經常刻碑,對文字產生興趣,甚至還偶爾請教村里的孩童。問那些讀過書的小孩,這個字怎么念,那個字是什么意思,斷斷續續已經認得近百字。
鄧春忽地說道“俺聽那余大淵說,都頭很有學問,有個姓陸的學官都贊賞都頭。等去了黑風寨,說不定你那娃娃,還能跟著學幾個文章。”
鄧夏雖不滿二十歲,但已有一雙兒女,他沮喪道“俺們做了逃戶,讓娃娃讀書又有啥用”
“認得幾個字,總比睜眼瞎更強。”鄧春說。
鄧夏比較悲觀“能吃飽肚子就不錯了,當初大哥就不該去做弓手。”
鄧春愈發自責“是俺害了全家。”
“算了,說這些沒用,快快趕路吧。”鄧夏一肚子郁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