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已不許終身買賣,合同最多以十年為期,逾期不給自由是要吃官司的。期間若是轉賣,也要按初賣時計算期限。
但實際操作下來,經常逾期不還,因為這事兒打官司的不少。
侯宣走到朱銘身后“自從官家大興土木,奴婢的價錢都降低了。以前這等少女,至少價值六十貫,現在三四十貫就能買一個。”
“不是說,朝廷約束蓄養私奴嗎”朱銘問道。
侯宣解釋道“朝廷只是不準簽賣身契,何時約束蓄養私奴了宮里帶頭買奴婢,好多宮女都是花錢買的,契約期滿再放出來,或者干脆不放還。還有就是日漸減少官奴數量,官員犯事,不再將其女眷充作官奴。”
北宋皇室,真的在帶頭買賣婦女。
宋神宗時期的京官張榮,因為罰錢還被停發工資,缺錢少糧過不下去,竟然把女兒賣進宮中。后來在朝的時候,當著眾臣的面,請求把女兒贖回來,搞得宋神宗很沒面子。
王安石不養姬妾,宋神宗得知情況,當即叫來太監,給了三千貫錢,讓太監幫王安石買兩個小妾。
事實,王安石有過小妾,還是妻子主動買來的。
這小妾自稱丈夫是軍中將領,押運軍糧時船只傾覆,耗盡家財也賠償不起,只能賣掉妻妾給朝廷抵債。王安石可憐其遭遇,就將這小妾還給了原配丈夫。
年輕貌美又有一技之長的女子,價錢是很貴的,動輒數百千貫錢。
就連在東京買個奶媽子,都需要三十貫以。
女子可賣,男子也可買。
男子主要是買來充差役,特別是打仗的時候,富人家輪到差役熬不過,就雇傭貧困男子去應差。
說是雇傭,其實就是給買命錢
整個東京,屬于全國最大的人口交易市場。
看似是雇傭制,但權貴之家逾期不放人,婢女的父母敢去告狀嗎
“京都中下之戶,不重生男,每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
這句話看似美好,似乎東京百姓更愛女兒,但后面還另有內容
“甫長成,則隨其資質教以藝業,用備士大夫采拾娛侍,名目不一,有所謂身邊人、本事人、功過人、針線人、堂前人、劇雜人、拆洗人、琴童、廚子等級,截乎不紊。就中廚娘,最為下色,然非極富貴家不可用。”
女兒養來做什么
教會她們本事,賣給富貴人家做婢女。
當然,不能說賣,法律不允許嘛,只是讓女兒受聘做傭人。
朱銘親眼目睹一樁人口買賣,他啥都不能做,因為這種交易是合法的。
朱銘騎馬慢悠悠離開,半路居然見到個老者,能扛過兩年大雪也是不易。他勒馬問道“老人家,你一直住在漕河邊嗎”
老者回答“以前住城里,俺家被拆了,變成劉廉訪的宅子。”
劉廉訪,就是姓劉的廉訪使,專門負責廉政監察的。
侯宣說“這位劉廉訪,也是蔡京黨羽,其宅邸在太學的北邊。”
朱銘又問“劉廉訪占了你家的房子,可有給什么補償”
老者回答“宮里來人說,官家把地賜給劉廉訪,只給俺家補了兩貫錢。”
呵呵,區區兩貫錢,就把人家東京城里的房子拆了。
朱銘騎馬望著漕河兩岸數不盡的窩棚,不禁冷笑“好個東京城,果然是世間一等一的繁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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