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朱銘、通判李道沖、錄事參軍宋寧、司理參軍黃珪、司法參軍李旸、觀察支使吳懋,六人聚在一起討論案情。
供狀不止曾孝素那一份,還有諸多吏員的供詞,以及韓順、鄒三娘的供述。
雖然是疲勞審訊而來,但這在古代不算啥,重點是這些供狀能夠彼此對應。
“他們犯下命案,怎會輕易講出來”李道沖首先提出質疑。
朱銘笑道“怎么講出來的,李大判不必多問。案犯曾孝素逼奸馮氏,曾買通一個和尚,我已派人去抓捕和尚歸案。還有馮氏、侍女及韓和的尸骨,也已經派人去尋覓挖掘。今日把李大判找來,是因為參與此案的吏員,有一人在閣下的通判廳做點檢文字官。”
李道沖又看了看供狀,沒好氣道“既然證據確鑿,把他抓了便是。”
點檢文字官,是一個很重要的文吏職務,不好貿然去通判廳抓人。朱銘如果敢那樣做,比扣押金子影響更惡劣,等于徹底跟李道沖撕破臉皮。
須得提前打聲招呼。
李道沖雖然非常不爽,但也沒必要摻和進命案中,大不了再重新提拔一個。
朱銘又說“此案有提刑司的批復,一旦重審干系重大。因此我提議,由州里的諸位長官會審。復核之權在司理院,黃司理擔任主審官。我與諸君陪審此案,李司法協助,吳支使記錄。”
黃珪連忙倡議“既是州官會審,太守當為主審官。在下雖有復核之權,卻也不敢托大。”
朱銘立即看向吳懋。
這個慫貨老實人,已經打定主意跟奸黨作對,可如今李道沖就坐在面前,他卻又犯起了軟骨病。
被朱銘瞪了一眼,吳懋只能硬著頭皮說“確實該由太守主審。”
朱銘又問司法參軍李旸“李司法覺得呢”
李旸純屬官場小透明,他只在判刑的時候,為法官法律依據,平時沒有任何實際權力。當即誰都不得罪,回答道“既是會審,太守主審也可,大判主審也可,錄事和司理兩位也可。”
錄事參軍宋寧說“太守初來乍到,對金州還不熟悉,我認為該由李大判主審此案。”
黃珪立即懟回去“若按本職,該由閣下與我主審。若按官職,該由太守主審。請問宋錄事,大判主審有何依據”
宋寧無言以對,不論從哪個角度講,都輪不到通判主審案件。
朱銘微笑看向李道沖。
李道沖撇撇嘴,他明白朱銘的意思。
如果快速審案結案,只能震懾那些胥吏。朱銘卻非要拖著,把大家叫來商量,還要搞什么會審,這是趁機在官員當中立威。
案件復核權在黃珪那里,黃珪讓出主審資格,必然要讓到朱銘手中,李道沖根本就無法反對。
“既然諸君無異議,便在找到尸骨之后,立即會審此案,”朱銘微笑道,“到時候,把諸曹官員都請來。”
李道沖連忙說“諸官各有政務,就不必耽誤他們的時間了。”
朱銘擺手道“不然,如此重大案件,所有州官都該到場,看看這些積年老吏的嘴臉,今后也能警醒起來不再受蒙蔽。”
朱銘打算在全體州官面前立威,讓大家老老實實看著他判案
李道沖笑道“一樁冤案而已,重審就可以了,沒必要搞恁大排場。”
朱銘立即讓步“那就向眾官發出邀請,愿意來旁觀的就來,不愿意來的可以不來。”
話都說到這份了,誰特么敢不來啊
不來就是不給知州面子
數日之后,幾具尸體挖出來了,州縣兩級仵作都去驗尸,且各自拿出一份驗尸報告。
朱銘又派人在城內城外宣揚,邀請百姓來觀看審案。
“相公,姓朱的沒安好心。官員、胥吏、百姓皆到場,親眼看他翻了冤案,他今后的威望得多高啊”親隨說道,“此案之后,誰還記得相公眾人都只知有知州,而不知有通判矣。”
李道沖氣得拍大腿“情理法理他都占,俺又有什么辦法”
親隨說道“還得給小蔡相公蔡攸寫信,要么把姓朱的調離金州,要么把相公調離金州。此人太過強勢,又是相公的頂頭司,跟他同在一地很難做事。”
李道沖是在金州撈錢的,不是來跟誰斗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