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因為是穿越者,又帶著一種高高在上、俯瞰眾生的高傲、自負味道。
這種味道、交雜著他身上的那些吊絲、自卑、急于證明自己等等味道。
組合成了一個非常復雜,且有些小人的夏洛。
對于這種小人物。
丁凌可以直接碾死的。
但他沒有這么做。
他會選擇讓夏洛破產、經歷大起大落。
之前是他大起的時候。
接下來該大落了。
本來。
丁凌是不準備理會夏洛的。
但夏洛這么不要臉,幫了他,還怨恨自己,甚至還呸自己一口。
什么玩意?
丁凌可不會慣著這種豿東西。
要不是之前需要這家伙刷好感度。丁凌早把他給干廢了。
現在好感度刷滿。
在這世界就是玩。
丁凌自然無所顧忌。
他只是稍稍動用鈔能力。
夏洛就跟出版社簽訂了一個更高的違約合同。
之后。
夏洛因為無法寫出媲美第一冊的書籍而違約。
不僅第一冊賺的錢全都賠付進去了。
還倒欠了幾百萬。
加上之前欠張總的五百萬。
他欠的錢都快到千萬了。
他媽直接氣瘋。
哭天搶地的。
夏洛只要回家,就會被他媽媽追著罵,追著打,說他是敗家玩意,是過來找她這個媽討債的,是畜生,是王八淡……
夏洛都被罵的根本不敢在家里待下去。
只能往外面跑。
但他沒錢住酒店,只能落魄到租月租幾十上百塊的房子。
就這,還是把口袋里的錢都掏空了,才勉強支付了一個月的月租。
之后。
為了生存。
不得已,再次去刷盤子。
在工作時,有人認出他,還會指著他竊竊私語:
“這家伙不是夏洛嗎、聽說是個作家,怎么來這里刷盤子了?體驗生活?”
‘屁。你你沒看新聞啊?還作家呢。就是個抄襲者。聽說《宮》這部小說就是丁凌寫的。他口口聲聲說是自己寫的。結果第二部,他自己寫,寫的跟鬼一樣,出版社根本不收。他后面又請槍手寫。但槍手寫的風格,跟第一冊迥異,且質量也降低了很多。
出版社認定不合條約規則。把他告上法院。
他被罰款不說。賺的錢聽說都倒貼進去了。’
‘還有這事啊。之前看他風風光光的,十分高調,沒有想到是個不要臉的小人。竟然蹭我偶像丁凌的熱度。哼哼。丁凌給他寫了第一冊,不知道感恩,只知道蹭熱度,蹭丁凌名氣。
他公開場合,可是一直信誓旦旦的說這第一本宮是他寫的。
結果第二本宮,寫出來跟垃圾一樣,真的是名不副實。就是個垃圾。’
……
夏洛名聲徹底毀了。
走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