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開會,參會人數都是三十往上。
譚柚給小張使了個眼色,小張會意開始了自己的發言:“706案,顧名思義案子發生在7月6號,發生在三年前……”
譚柚也聽著小張的介紹,同時也在回憶案件細節。三年前的7月6日,受害人常某被發現棄尸于出租屋內,警方到達案發現場,經過法醫尸檢,常某已于一個月前被殺害。
常某的尸體被用層層尼龍袋包裹好,并且豎著擺放在出租屋常某的衣柜內。
可當時出租屋已經由房東轉租給現任租戶李某,蓋因常某又一次拖欠房租。房東氣不過,遂將常某的東西收拾一番后就將房子轉租給了李某。
李某也是個不到二十歲的姑娘,為人尚有素質。在聽說租屋內有前任租戶的東西后,李某平時都沒碰過常某的東西。
但是房屋內的味道越來越濃,初始李某以為是大號的死老鼠,還特意請人過來打掃以及通下水道。
但是全都無濟于事。
如此這般住了一個月,李某實在忍受不了,遂報警。警察過來以后,王法醫就判斷出這是尸體的味道,如此才在常某的衣柜深處找到了已經死亡一月之久的常某。
據說常某的尸體被抬出來后,現任租戶李某當時就嚇暈了。等于說,她和一具尸體通吃同住了一個月!
警方也就此對常某的人際關系以及工作關系展開偵查。
后來一查才發現,常某并沒有固定工作。她以在舞廳陪客人跳舞為生,結識的人物很復雜,三教九流都有。
甚至還有人明言,常某就是在外面做皮肉生意的。
而警方在后續的走訪中也證實了這一點,常某收入不穩定,花錢也大手大腳。有點錢都花在穿衣打扮上了。
警方推測死者應該就是死于出租屋,但是因為房東將房子轉租了,曾經哪怕有痕跡遺存,也都已經被全部覆蓋了。
警方四處走訪了一個月,從常某的顧客以及她的工作伙伴中四處查詢,有線索,但是線索最后都中斷了,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以上就是706案的大致過程了,大家有什么要補充的嗎?”小張在上面介紹得口干舌燥,環視一圈見沒有人發言,他才在譚柚身邊坐下。
武大隊清清嗓子:“陸隊,你有什么想法?”
譚柚翻著當時刑警拍攝的照片:“不能說是想法,我有個猜測。我覺得案犯很有可能不是謀人,而是謀財。”
武大隊皺眉:“這點專案組當時也考慮過,但是死者常某,她本身也沒有多少存款,而且她的銀行賬戶也沒有動過。”
“我知道,”譚柚聽武大隊說完這才繼續說道:“我記得死者常某出事前不久買了一條20g的項鏈,可是專案組后來翻遍整個出租屋也不曾找到這條項鏈。”
“由此我覺得,對方是謀財,而不是為了謀人。如果從謀人這個角度來講的話,這個案子不好辦,因為受害人的人際關系非常復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