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尊在養鬼。
聽起來好像很離譜,但倘若一句話總結,事兒就是這么個事兒。
凡人大限三百載,無論如何的手段,何等珍貴的靈丹妙藥,都無法違背這般鐵律。
所以那位天尊干脆另辟蹊徑。
好
不讓活是吧
那就死唄
但哪怕人死了,我也要把人留下來。
就這樣,姜沫當了三百年人,又當了二十年鬼,終于在今天,徹底身魂分離。
“當真是奇聞”
余琛嘖嘖贊嘆。
接著往下看去。
在姜沫的走馬燈里,他也算親眼看見了那枚能使人與鬼通的通幽玉佩。
倘若單看模樣的話,它通體呈焦黑之色,黑黝黝的,丑不拉幾,好似那凝固融化的巖漿一般。
而又因為姜沫本身之是凡人,除了感受到那焦黑的玉佩能夠在天地規則之下庇護她的魂魄以外,對那玉佩再也沒有更多的認知。
所所以余琛也無法從走馬燈中判斷,這玉佩到底是什么玩意兒。
但可以肯定的是,玉佩會消融。
就好像是那融化的冰塊兒一樣,只不過速度無比緩慢,二十年方才徹底消融在世間,讓原本人鬼相通的長壽女姜沫魂魄暴露在天地之中,被人鬼殊途的鐵則所致,再也無法影響陽間的任何事物。
又一次“死”了。
那么,還有一個問題。
那位天尊呢
作為二十年前親手用那通幽玉佩讓姜沫魂魄通人間的始作俑者。
二十年后,姜沫死的時候,他又在哪兒
這一點,在姜沫最后的走馬燈里,找到了答案。
他遠行去了。
在三年前,也就是姜沫身上的玉佩即將徹底融化之間,那位天尊遠赴上京之外,再去尋找更多的通幽之寶了。
他的野心,可不止是讓姜沫多出二十年壽元,而是永生永世,相互陪伴。
其實對于姜沫來說,這三百二十年,已死而無憾。
這些年里,她雖不修行,但卻博覽群書,通曉生死,悟出了那生死輪回之妙。
她認為,她的一生,已經足夠,只要臨走之時,能好好兒同夫君告別,便已足夠。
但那天尊不愿意啊
因此在三年前,他離去了,要再同天爭壽。
只不過這一次,他這一去,再也沒有回來。
直到那焦黑玉佩徹底湮滅,姜沫再度身“死”,他也未曾歸來。
而姜沫的遺愿同他告別,除了當真想在生死將他們分開之前告一句別以外,還有一個原因,便是想確定,他的夫君,仍安然活著。
因為倘若他沒有出什么意外的話,二十年之期,姜沫真正身死,他當然不會缺席。
只能說明一個問題。
那位天尊,大抵是在外遭遇了什么麻煩事兒,回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