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秦飛回答,何時新離開技術科快步來到辦案大廳。
“陳隊,結果都出來了,我已經讓法醫和技術人員先休息,伱看看這些文件。”
說著,何時新將一沓資料遞了過來。
陳益接過翻看,其中有尸檢報告,還有現場勘查報告,以及對那鐵質手套的檢測結果。
首先是尸檢報告,經過對兩名死者的血液和胃溶物全面檢驗,確定胃溶物里有安眠藥成分,且劑量不小,足以讓人一個成年男子從昏睡進入昏迷狀態。
案發房子所有入口的東西都已經帶回局里檢測,安眠藥來自于飲水機的桶裝水。
其次就是現場勘查報告,房間里指紋很多,有死者的,有房東的,剩下的可能是其他租戶留下,需要一一確定身份。
鐵質手套已經拆開,里面并未發現任何指紋。
這種材料的手套只要觸摸絕對會留下指紋,現在沒有提取到,那就是兇手在帶鐵質手套的時候,手上已經有了一個手套,或者使用了其他不留指紋的方式。
在這一點上,兇手倒是想的挺周全。
最后,次臥窗臺上留下的腳印,確定來自于跳樓的馮春波,窗臺周圍沒有拖拽痕跡。
看完這些報告后,陳益立即對本案嫌疑人有一個了大概的認識。
有計劃性,有反偵察能力,但漏洞同樣很多,把刑警當傻子,弄巧成拙。
這是一個并不聰明的人,為了作案精心準備,可惜沒有達到預想的效果,比較可笑。
別的不說,單單是馮春波的跳樓就前后矛盾,服用了大量安眠藥,又怎么可能自己跳樓,還在窗臺上留下了腳印。
難道先服用了安眠藥再跳樓多此一舉,不符合邏輯。
最大的可能就是,兇手將昏迷過去的馮春波扔出了六樓,在此之前用他的鞋,在窗臺上印下了腳印。
窗臺沒有拖拽痕跡,兇手力氣很大,能將一個成年男子舉起一米以上,且能僅依靠雙臂保持短暫的懸空。
想的不錯,但沒啥用。
此時案情基本明了,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兇殺案件,利用鬧鬼的房子先后殺了兩名被害者,一個掐死,一個從六樓扔了下去。
那么幾個問題來了。
同一起案件兩種不同的作案方式,這是比較少見的,為何不都掐死或者都從六樓扔下去呢
主臥那邊的窗戶連接的不是高空而是陽臺,這倒算是一種解釋。
兇手可能是想讓大家認為,翟琦的死是沒跑成,讓厲鬼給掐死了,而馮春波所在的次臥窗戶連接高空,當他看到厲鬼進了房間,是有機會在驚恐之余開窗跳樓的。
考慮的再深一點,為什么一定要把馮春波從樓上扔出去
兩人都已經昏迷了,殺人的方式很多,兇手卻選擇了最容易暴露的一種。
試想,如果兩名死者都死在床上或者家里,警方接到報警的速度是非常慢的。
而現在呢,死亡兩個小時刑偵支隊便已經趕到,甚至房東龐茜還親眼看見了馮春波跳樓。
相當危險的作案方式了,真不怕離開的時候被人撞見
當然,兇手的作案心理現在誰也不知道,行為的古怪有些時候也無法解釋,世界之大什么人都有,但如果按照正常邏輯推斷的話,這是不合理的。
處心積慮制造了一起謀殺兩條人命,漏洞多也就罷了,不合理性是最致命的。
陳益覺得,這或許會是推進案情鎖定兇手身份的關鍵。
念頭在他腦海中閃過,他沒有再多想,這些都不是直接性線索,現在不必考慮太多,眼下還有更重要的問題。
誰下的安眠藥怎么下的安眠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