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就在想,或許這一起命案的被害人,原本根本就不應該是鄔美芳。”寧書藝聽了趙大寶的回答之后,斟酌了一下措辭,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羅威和齊天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等著寧書藝說出下文。
霍巖倒是對寧書藝的話有一種了然的態度,似乎并不感到驚訝。
“崔海春的公司是在他確定了要與徐云娜結婚之后,才成立的,最初規模很小,之后才逐漸擴大起來,這里面徐云娜背著娘家人貼補了多少,恐怕只有他們夫妻二人心里最清楚。
婚后這些年,因為有婚前協議的約束,徐云娜名下的公司經營狀況比較穩定,但是收益都屬于徐云娜個人財產,不視為婚后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崔海春自己名下公司的收益很不穩定,盈虧勾一勾,大體上倒還算有一點盈利,結果就這么一點盈利,不僅需要徐云娜名下那家公司的幫襯,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分給徐云娜一半。
所以崔海春雖然說名義上是崔總,崔老板,一個人管著兩家公司,好不風光。
但實際上他能夠自主支配的財富十分有限,不管做什么,可以說是事事處處要受徐家掣肘。
如果他想要扭轉這樣的局面,唯一的方法,就是徐云娜死掉。
畢竟離婚的話,他什么都得不到,或者說,對于普通人來說,他即便離婚之后的經濟狀況也完全夠過上物質充足的生活,但是想要再繼續做崔總就不大容易了。
而徐云娜一死,原本用來約束離婚財產分割的所有協議就都不再奏效,接下來要走的是繼承的流程。
作為配偶,他是徐云娜名下所有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兩個人并未生育子女,這樣一來,有資格第一順位繼承的就只有他,還有徐云娜的父親兩個人而已。
即便需要分給徐云娜的父親一部分,剩下的對于崔海春來說,也比離異要可觀太多。”
霍巖對于寧書藝所說的法律范疇內的這些并沒有任何異議,唯一讓他覺得不大相信的只有一點“崔海春和鄔美芳之間,真的能有那么深的感情羈絆,能夠足夠讓他下決心鋌而走險,雇兇殺妻么”
“那當然不會。”寧書藝笑了笑,“這位崔總很顯然并不是什么多情種,他從最開始就是一個功利主義者,一個利己主義者。
他追求徐云娜恐怕就不是基于愛情的考量,之后在外面背著徐云娜與其他異性糾纏,自然也不可能是為了追求真愛。
換句話說,如果崔海春真的是為了和鄔美芳雙宿雙飛才決定要殺死原配妻子,繼承亡妻財產的話,至少他也會需要叮囑鄔美芳,讓她在案發當天不要到公園里面去,或者找個什么理由把她給支走,讓她遠離。
這樣一方面是降低出岔子的風險,另一方面也把鄔美芳從全盤計劃之中摘出去,就好像他自己一樣,都擁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但是咱們都知道事情的結果是什么樣的。
所以這一切都與愛情無關。”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