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巖站在路邊,微微皺著眉頭,注視著遠去的出租車,直到那輛出租車匯入車流,再也看不到,才轉身往回走。
“走,回去吃飯,估計包子都涼了。”他對寧書藝說。
寧書藝收回自己的視線,跟上霍巖的步伐“上次我就有點納悶兒,覺得他打聽你的事情打聽得有點太私人,太詳細。
最開始還以為或許是年紀大了,沒考慮那么周全,欠缺了一點邊界感。
結果今天他又找了過來,還指名道姓要找你,這就不是邊界感的問題了。
我以為你會再送他一回,順便也打探一下這老爺子的身份信息之類,化被動為主動呢。”
“沒有什么可打聽的。”霍巖神色淡淡的,似乎對這件事并沒有什么熱情,“咱們都猜得出來,他有可能是跟我沾親帶故的什么人。
雖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打聽到我,找到我的,但是我還是個嬰兒的時候,既然就已經被家里選擇了遺棄,丟在福利院門口,那么多年里也沒有人去那里找過我。
現在找上門來,無非是覺得我已經從一個負擔,變成了一個能夠承受負擔的人罷了。
我雖然渴望親情,但是還不至于飲鴆止渴,連這種功利的感情都想抓住不放。”
寧書藝不得不承認,霍巖說得還是有道理的。
這種事情,她雖然沒有遭遇過,也沒有親眼目睹過,但是類似的社會新聞還是看過一些的。
無非是當年因為種種不得已的因素,一家人選擇了棄養剛出生的嬰兒,或者直接丟棄在別人家門口、福利院門口,或者送給其他人撫養。
在二三十年甚至更久之后,當年被遺棄的孩子有了出息,一直缺位的直系血親便找上門來,痛哭流涕,對當初的“無奈之舉”后悔不已,強行要與當年被遺棄的孩子建立起“打斷骨頭連著筋”的血緣之情。
這種事,旁人或許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說一些諸如“血濃于水”之類不疼不癢的話,但只有當事人才會因為被遺棄之后又被揩油而受到二次傷害。
所以霍巖現在的態度既然已經這么清楚了,寧書藝當然不會再說什么。
“估計是之前你幫差一點被生父遺棄了的小男孩兒找到家人的那件事吧。”寧書藝聯想到一種可能性,“那次晚報上登了你的照片,也對你的工作單位和姓名都做了介紹。
后來咱們局里安排的宣傳活動里,也有你露臉的畫面,雖然不多,但是想要看清楚還是不難的。
假如你的模樣特別像你的某一方親人,對方有了猜測,所以跑來想要探一探你的口風,看看有沒有可能就是他們當初”
寧書藝沒有把話說完,覺得當著霍巖的面兒說“他們當初遺棄的孩子”,實在是有點殘忍。
“所以過度曝光不是什么好事。”霍巖嘲諷地笑了笑,沒有再繼續說這個話題,“走,吃飯”
羅威并不知道那個老人和霍巖之間的淵源,看兩個人很快就回來了,看起來情緒也比較平靜,也沒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