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子恨不得拽到指甲蓋處,手不敢隨意放下,縮著個脖子。衣領子都恨不得立起來。
從來沒帶過這么多金首飾。
“明月,你們要不先把我送回去吧”彭姨碰了碰自己耳垂,兩耳釘閃著錢的光,亮的奪目,“我得先回趟家。”
這些個東西可不是隨便能帶出來的。
夭壽啦
怕是從前的官太太都沒這么夸張。彭姨臉色木木的,還有點回不了神。
吃過苦的人,有了點好東西都得先藏起來,而后,才會時不時地拿出來背對著人群悄悄欣賞。
這種心思,顧明月也有過。
她記得自己花錢買第一條裙子時,也是很舍不得。
還是她第一位女上司半強迫她買下來用于參加晚上聚會。
衣服算不上昂貴,一百稍稍出點頭。
只是,那時候的她已經穿慣了十幾二十塊錢的衣服。試穿裙子問價后,當場就想脫下,內心極力排斥,從而產生一種自己不配擁有的錯覺。
那個時候她不掙錢嗎也不是。
一個月買件小百衣服的錢還是有的。
可是卻從小被灌輸著一種不值當的錯誤價值觀。
而她就會覺得自己不配、不值得。
家里爸爸可以穿好衣服吃好的,因為他是男人,要出去應酬不能丟臉;弟弟和哥哥也能穿好衣好鞋,因為他們要上學,以后要相看姑娘,不能丟價。
至于她們幾個女孩能蔽體就行,不能愛打扮,更不可以多花錢。不正經,太虛榮。
一看就不是正經人家的姑娘。
錢都是要存起來的,攢著攢著咱們家以后就有錢了。
很奇怪的道理。
男人可以喝酒吃肉打牌各種花錢,女人卻必須摳摳搜搜攢著顧家。
勤儉節約,在那里好像從來都只是附加在女性身上的buff。
雖然顧明月一直都在努力逃離這種環境。但不可否認,經年累月的生活習慣還是影響了剛進社會、仍很稚嫩的她。
所以,那天她拎著那件百十來塊錢的衣服坐在凳子上,看了一下午大城市里的車水馬龍。
女上司就在旁邊的咖啡店的傘下搖椅上坐著看她,手里翻著時尚雜志,品著咖啡。
顧明月聽著不遠處鐘樓的敲鐘聲,也是木著一張臉,提醒上司去做造型。
“還以為你會哭鼻子。”女上司搖頭,似窺探些了樂趣,戴上墨鏡起身,經過她身邊,微微頓步。
“年輕的女孩,總要有一兩件能穿出去的衣服。這并不虛榮,而是你朝生活贏來的獎賞。”
“愛美不羞恥,花錢也不丟人。你既然有ver自己日常所需的能力,也請學會肯定自己。”
“笨女孩,你生來就值得一切。”
那應該是第一次有人肯定她的價值。
也是第一次被人鼓著松開了被自我纏在身上的一道道的束縛。
經年之久,仍舊歷歷在目。
顧明月輕輕抱了下彭姨“聽您的,咱們回家。”
雖然顧明月哄她先帶著,說是讓她留著以后傳給未來孫女。
但彭姨還是舍不得,又碎碎抱怨了好久。
房子是自己住的,也是自己花錢買的,怎么著也由不了他們花錢。
平日里聞酌他們夫妻兩總說自己幫的多,可他們兩個才是不嫌棄她這個老的。
照顧她多了。
顧明月一直含笑聽著,尊重彭姨的一切反應,始終伴她左右,聽她碎碎抱怨。
不反駁,也不辯解。
“喜歡嗎”顧明月讓聞酌去開車,晃了晃她手上的金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