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五百萬美元,換算一下就是四千多萬rb,路明非都不敢想老夏頭的棺材本有多厚。
以前他已經盡可能高估了,但現在看來還是低估了。
當然這點他肯定不會表現出來,只是哼笑一聲:“又在吹牛!”
“是啊,我可是吹牛大王。”夏狄笑笑也不反駁,“怎么說,要順道把人帶去警察局領賞嗎?
去的話可能要耽誤一點時間,保守估計要到后半夜才能離開,而且起碼一個月都不能回國。”
“為啥?”
“因為這里是丑國,頭號通緝犯和我們有一樣的特征。”夏狄輕笑一聲,希望路明非能聽懂他要表達的意思。
路明非也沒辜負夏狄的期望,很快就想明白這里邊的彎彎繞繞:“那沒事兒了,先帶回去仔細審問一下吧。”
他還記得去年新聞聯播有講,老丑和小日子跟小朋友過家家似的在別人家門口打水仗,想要潑人一身水,用的水槍里還裝有當年送給小日子的蘑菇。
這事兒他當時還挺關注來著,可惜后來小學畢業老爸老媽就把他丟給叔叔照顧,夫妻倆自己出國了。
小路自己的生活都一團亂麻,自然也就沒有功夫去關注更加復雜的國際局勢了。
“那什么,雖然剛才直接在路中間攔車是我們的不對,但也沒必要把我們抓起來吧?”
就在夏狄與路明非瞎扯淡的時候,后方傳來一個弱弱的悶悶的聲音。
路明非聞言瞬間警惕起來,從褲兜里摸出一把格洛克,打開保險子彈上膛瞄準敵人一氣呵成。
“哎哎哎,別動手,大家都是老鄉啊!”帶著頭套只露出兩個圓溜溜眼睛的通緝犯先生急忙求饒,表示華夏人不殺華夏人。
“你這口音,不標準啊。”路明非用槍指著劫匪,雖然這只是一把玩具模型,但逼真程度完全不遜色于真貨,只要給子彈填充火藥,它完全可以像真槍那樣做到一槍斃命!
因為這個劫匪很遜,加上路明非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心里干脆就稱呼他為劫匪遜了。
“我很小的時候就來美國了,生活日常都是用的英語,漢語自然沒有那么流暢。”劫匪遜先生努力證明自己的背景。
“嗯哼,那你說說,怎么會從一個大好青年淪為頭號通緝犯,究竟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是美國政府的污蔑!”劫匪遜先生恨聲道,“當時我住著旅館哼著歌,突然房子就被高溫融化了,還沒等我反應過來怎么回事兒呢,就已經當上美國頭號通緝犯了。”
“就這么簡單?”
“就這么簡單!”
路明非沉默了,他的年紀還小,閱歷還不夠,很難從這短短幾句話中判斷出真假。
但他腦子不夠,完全可以從老夏頭的反應倒推出結果。
要是劫匪遜真的是罪有應得,以老夏頭的本事,在抵達紐約市政府大樓的時候,賞金已經到賬帶他們去吃自助了,怎么可能會墨跡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