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門,程煜就被這森然的氣氛給震了一下,周圍的墻壁上,掛滿了各式各樣的槍械,中間還有很多個架子,架子上也擺放著不少槍械,以及一箱箱一盒盒的子彈。
程煜隨手拿起了一桿槍,猶豫了一下,還是迅速兌換了一個槍械術,選擇立即使用。
在這種時刻,一定要表現的對槍械很熟悉,接下來才能問到關于迫擊炮的事情,也才方便對迫擊炮動手,那樣才有機會破壞那些迫擊炮。
其實一進門,程煜就已經注意到了,在倉庫最靠里的那一面,有很多被防水的油布蓋住的東西,從高度和大小簡單判斷,就是那些迫擊炮無疑了。
有了槍械術打底,程煜拿在手里的槍就被他玩出了花樣。
嘁哩喀喳,三下五除二的,那把M16自動步槍就被他瞬間拆成了一堆零件兒。
然后,在安德烈及其手下目瞪口呆之下,程煜又飛快的將那支槍組合完畢,從頭到尾,一共也就耗費了三十幾秒鐘。
不是程煜蓄意炫技,而是程煜舍不得浪費時間,每六秒鐘就是一點積分,容不得浪費啊。
可這**型的炫技,卻十足的震驚了安德烈和他的手下。
拆槍和組裝,本身就是他們這些常年與槍為伍的人必須要掌握的東西。
但是,能把槍玩的這么溜,僅僅三十幾秒就完成了拆分和組裝的全過程,并且從程煜最后拉動槍栓的手法來看,這支槍已經完全適合了立刻交火的一切準備,這就有點兒牛逼了。
“程先生,您這對槍也太熟悉了吧?”
程煜微微一笑,說:“基本上,正常口徑的槍械,在我手里就跟玩具差不多。還沒上學的時候,我就已經可以把一支手槍拆開再組裝回去了。”
很隨意的,程煜吹了個牛。
安德烈和他的手下對視了一眼,點點頭說:“真的太牛了,我們也算是接觸槍支超過二三十年的人,可是像程先生這樣的,還真是沒見過。”
他們說話的工夫,程煜又往里走了走,順手又拿起一支AK47,和剛才一樣,手法令人眼花繚亂的表演了一番,再度得到了兩人的驚嘆。
辛迪倒是很冷靜,一直在冷眼旁觀,只有她知道,程煜真實的目的是什么。
雖然并不知道程煜對迫擊炮有什么濃厚的興趣,但程煜另外一個目標,也就是李大力,她是十分清楚的。
所以,程煜現在手里玩的這些花樣,她看在眼里,也不過是在想,你這就是想讓這幫前雇傭兵把你崇拜到死啊,然后再教會了你騎摩托艇,你就要救了李大力然后走人了吧?
到時候這幫人也不知道會不會跟你交上火,真交上火,你顯然不會因為他們對你的崇拜而心慈手軟,到時候還不知道會死多少人。
至于安德烈,你們這幫蠢貨,這個人處心積慮的就是要從你們手里把你們剛才都不敢提及的人救走啊,你們卻還拼命的向他表達你們的崇拜之情。
你們這算什么?小迷弟么?!
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