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程煜也只能表示遺憾。
不過,想要求證也沒多困難。
其一,讓老倫敦明兒打開鄧景亮那間房的房門,現在已經可以確定鄧景亮已死,而他是柳漫漫表弟的身份,表弟死了,表姐要求收拾他的遺物,也就是房間里所有屬于鄧景亮的東西,這個要求顯然是合情合理的。
程煜相信,這種能噴出迷香的針管,肯定不會是一次性的用具,否則,二十多公分長的一根針管,就憑鄧景亮那個腰包應該裝不下吧,這玩意兒攜帶起來還真是有點兒麻煩啊,一不小心容易扎著自己。所以,程煜斷定針管應該不會像電影里那些采花大盜一樣對著嘴吹,它后方有可能還有其他的裝置,并且里邊的藥物也是利用后邊的裝置來進行推送的。
毫無疑問,柳漫漫在腰包里發現的那個筆帽大小的筒狀物,就是容器。
是以,程煜認為在鄧景亮的屋里,在他的行李當中,應該還能找到替換裝。
其二,直接去一趟海邊,重新仔細的搜一下鄧景亮的衣服口袋就行了。
相對而言,前一種方式更穩妥,因為幾乎注定會有發現。
而后一種,由于野獸的存在,那東西又不太大,被獸類跟肉一起吃下去的可能性不小,所以也可能一無所獲。
但是前一種有一定的弊端,那就是這種搜索,很難瞞得過郭平安和蘇溪二人,你總不能說柳漫漫拿了屬于鄧景亮的行李之后,就帶著鉆回到自己房間去研究吧。那倆人百分之百會要求一同搜尋一下,他們毫無疑問也會認為鄧景亮的遺物里有些武器之類的東西。
基于現在處在一個可以強行向他人所要信任的時間段,那兩位要是提出這樣的要求,柳漫漫還真是完全無法拒絕的。
那么不管找出來任何東西,恐怕都要跟那兩人分享了,那么這種搜查也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義。
程煜希望保留那些東西,倒不是他打算幫著柳漫漫對另外兩位下手,真要是想下手,只要趁著老倫敦充電的時間,哪怕是贏來,程煜和柳漫漫聯手之下,程煜也基本上有把握能逐一干掉那兩位。
程煜只是想給柳漫漫留些后手,就如同現在沒有人知道郭平安帶來了什么武器,也沒有人知道白小玟的失身水到底有沒有落在蘇溪的手里,甚至于,陳宇也可能帶了什么東西上島,只是他甚至都沒機會用,而那些東西,有可能會被殺死他的白小玟取走。而蘇溪又殺了白小玟之后,在搜尋她房間里的東西時,一并被轉移到了蘇溪的手里。
對于程煜而言,他相信柳漫漫說的,她只帶了一把電擊槍上島,而程煜本人,則是除了那個筆記本電腦之外,似乎還沒有什么趁手的兵刃呢。
電擊槍威力固然強大,但它有個致命的問題,那就是一經發射,這玩意兒在當時就已經廢了。這東西發射過之后,必須將其取回,然后將其細致的裝回到槍身當中去,重新設置繃簧,再進行補充充電,然后才能再度使用。
柳漫漫利用電擊槍干掉了鄧景亮,她現在回收了電極,將其恢復原狀,充滿了電,當然可以再用。可是,一旦跟郭平安和蘇溪短兵相接,這東西無論攻擊是否成功,也都只能使用一次。一旦攻擊不成功,或者這東西沒發揮柳漫漫想要達到的效果,比如她想打的是郭平安,但卻打中了蘇溪,那么這玩意兒也就再也幫不上忙了。
所以,柳漫漫的武器強大歸強大,但作用其實非常有限,尤其是電擊槍的有效距離似乎也就七米,最佳使用距離是三到五米。運氣好,十米也能撞上狗屎運。但更遠,就跟廢鐵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