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上齊了之后,店里伙計跟程煜打了個招呼,正欲走,程煜喊住他。
伸手,從懷里掏出二兩銀子,這是程煜提前準備好的。
“幫我換成寶鈔吧。”
店伙計一愣,雖說大明朝有禁令,不得直接使用銀子進行交易,但由于寶鈔只管印不管回收,導致市面上寶鈔貶值的很厲害。在如今這個年頭,硬通貨顯然還得是銀子,想把寶鈔換成銀子的人有的是,但愿意掏銀子換寶鈔的可謂少之又少。
考慮到程煜是塔城縣數一數二的富戶,又是本縣的捕頭,是官面上的人,店伙計小聲道:“程老爺,我們這兒銀換鈔只有一千二,您去錢莊,至少也能換得一千三四了,要是愿意慢慢開銷,一千五都能換得出來。”
這些事情程煜大概也知道一些,但平日里都是安福兒在操心,一時間他倒是忘了這件事。
“那你幫我換成三錢的碎銀吧,十份,盡量平均一些,剩下的歸你了。”
伙計一聽大喜,這銀子他一掃眼就知道差不多二兩,三錢一份換十份,意味著還有二錢的剩余,這就是他的小費了。
“多謝程老爺。”
伙計接過銀子,屁顛屁顛的跑了出去。
不多時,店伙計又回到了雅間之中,手里攥著一把鉸開來的碎銀子,陪著笑臉塞到了程煜的手里。
程煜展開手掌一看,只是瞟了一眼就知道這不是十粒碎銀,而是十一粒。除了其中一顆略小一點兒之外,其他的大小倒是很勻稱,如果總重沒問題的話,那么幾乎就恰好是三錢的銀粒子十粒二錢的一粒。
只是,程煜不明白,自己剛才分明說了多出來的賞給這個店伙計,可為何銀子換開之后,到自己手里還是二兩呢?
從其中將那粒最小的碎銀拈了出來,程煜問:“不是說賞你的嘛,干么四不拿走啊。”
店伙計憨厚的撓了撓后腦,道:“么得那種規矩,您要賞也得您親手賞給我,自己拿那就是貓膩了。”
程煜啞然失笑,心道也不知道這虛擬空間里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話,那么明朝的服務行業可比現代社會規矩太多了。哪怕是賞的小費,那也得客人親自交到你手里才算數,不像咱們現代社會,小費這東西,在許多國家竟然是被逼著必須給的,還美其名曰你享受了人家的服務就應該給予回報,可這個服務員是替餐館打工又不是替客人打工,客人花錢吃飯,享受服務那不是餐館應盡的義務么?這完全就是混賬強盜邏輯,那些強制性小費跟直接打家劫舍其實也沒什么分別,只不過,這在那些二百五的國家竟然是他娘的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