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門關閉之后不得進出那是對普通人說的,官宦子弟尚且不在此列,遑論錦衣衛。進城或許還會讓營兵犯嘀咕,畢竟萬一出了差池誰也擔待不起。可出城是真的無所謂,充其量也就是放跑了一個逃犯而已——這還得建立在那人成為逃犯的時間極短,守城的營兵不曾知曉的前提下。
兩點半到五點,足足兩個半小時,這個錦衣衛的小旗在塔城又做了些什么呢?
塔城就這么點兒大,根據劉十三和王木頭的說法,那人是從北門進,也是從北門出的,那么即便他下午兩點半,從北門進來之后,就這么走著到了最遠的南門附近,取了錦衣衛的飛魚服,換上之后,再回到塔城縣中心來采買那些鞋襪和肉食,應當也用不了兩個半小時這么久。以一個錦衣衛小旗的腳力,雖然在縣城內不可能施展輕功那么惹人耳目,但若為趕路,健步如飛是沒問題的,每小時走個十公里八公里路應當不在話下,兩個半小時,都夠他走二十多公里的了。而塔城北門到南門,還不足二十里地,也就是不到十公里,他又怎么用的掉這兩個半小時?
所以,他進塔城,采買固然是一方面,而更主要的任務卻是去見一個人。
或許,這身飛魚服也是來自于那個人,除了可以從那人手里得到這身飛魚服,那個小旗必然還有其他收獲。
可這里頭也依舊有疑點。
采買鞋襪和肉食等等,以及取得這身飛魚服,毫無疑問都是那名小旗進城的目的。
當然,跟某人接頭是更加重要的目的,這里邊有什么其他事情,程煜現在自然一無所知,但必定事關機密,否則也不用這般藏頭露尾的私下進行,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到了城門口,亮明自己錦衣衛的身份,然后知會當地的旗所或者衛所,跟本地錦衣衛最高長官接洽,讓本地的錦衣衛協助自己完成接頭任務就行了。
換句話說,這件事的機密程度,是塔城錦衣衛不配知道的。
可既然是機密,又是便服入城,那么事成之后是不是應當恢復便服打扮,徹底瞞過當地錦衣衛,悄悄的離開塔城才對?
這穿著錦衣衛的衣服,即便沒遇到劉十三和王木頭,到了城門口,想出城的時候還不是會被守備軍發現?
除非,他有不得不穿著飛魚服的理由。
是因為知道自己需要采買,必然會耽誤出城的時間么?
不對,不會是這么簡單的理由,如果是那樣的話,他應當還是穿著便服,然后盡可能快的進行采買,然后試試看能否在城門關閉之前出城。
尤其是一個金陵來的錦衣衛小旗,他又如何知道塔城關閉城門的確切時間。
在明朝,關閉城門的時間,各地其實都有不同,原則上,只需要在酉時左右關閉即可,也就是在天黑之前關閉。而古代的計時,無論任何一個時辰,都跨度整整兩個小時,明朝是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在酉正或者什么時間關閉城門的,這通常都是各地的守備軍自行控制和掌握。
并且,即便是同一座城,其關閉城門的時間也不固定。
因為需要在天黑之前關閉,是以冬季白天短,往往下午四點多天色就暗了下來,是以城門大抵會在五點剛過,也就是剛到酉初的時候就關了。
而夏季白天長,最長的時候七點多天還亮著呢,所以城門往往會到酉正以后才關,甚至會拖到接近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