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501c4呢我們現在還不需要動用這一層組織嗎”猶豫片刻,韓易還是決定把心中的疑問拋出來。在歐美音樂領域,他是跟喬丹布羅姆利不相上下的專家,但在競選政治方面,韓易目前還必須得扮演一個謙虛的學生,認真勤勉地吸收這些他上一世未曾接觸過,也沒有機會接觸的知識。
“內華達太小了,這里的國會議員競選,一個選區兩邊的競爭對手加在一起都籌不到五百萬美元,完全沒必要讓501c4介入,增加引起選民反感的幾率。”
“因為它們叫暗錢組織。”
“對的,因為它們叫暗錢組織。”
喬丹布羅姆利瞄了一眼韓易,耐心解釋道。
“501c4,或者說社會福利組織,作為匿名捐贈渠道的歷史,比sueracs要長得多。1976年的巴克利訴法雷奧案之后,法院取消了對候選人競選支出的金額限制,取消了對獨立支出的限制這給未來sueracs的誕生了先決條件與此同時,也取消了對501c4組織的監管限制。只要能滿足八組魔語的規定,501c4就可以無限制地接受和支出款項。”
“八組魔語”
“為某某投票、當選、支持、投票給、某某當選、投票反對、擊敗、拒絕只要宣傳語中不帶這八組詞,那么這個組織就不是在開展競選活動,而是在進行議題倡導。”
“多么裝腔作勢的做法。”
“政治就是裝腔作勢的藝術。”喬丹布羅姆利聳聳肩,繼續說道,“501c4不需要在聯邦競選委員會注冊,也不用透露它們的捐贈者名單。所以,2010年之前,很多真正大額的捐贈都是通過501c4完成的。公眾不知道捐贈者是誰,政府和fec也不知道,只有候選人自己清楚這種完全合法的操作,讓利益交換也表面上變得合法了起來。”
“怎么說”韓易挑挑眉毛,好奇地問道。
“兩個人之間的私下交易,叫作互利互惠,只有公之于眾后,才叫權錢交易。既然捐贈者的身份和訴求都無從知曉,議員們當選之后做的任何事情,當然也就不涉嫌違法了。只有黑暗而愚昧的國家才會滋生腐敗黑暗又聰明的國家,早就把一切合法化了。”
“很憤世嫉俗的觀點,布羅姆利先生。”韓易笑瞇瞇地輕聲應了一句。
有些話,美國人可以講,外國人也可以講,但在美國發展的外國人,就不太好講了。
“想說什么就說什么,我住在好萊塢,又不是dc。更何況,我又沒有一個常春藤的文憑需要保住。”喬丹頗為詼諧地回應道。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喬丹布羅姆利確實是一個有別于常人的野路子。
在全是耶魯、哈佛、斯坦福、哥倫比亞和芝加哥大學,最次也得在康奈爾或者喬治城拿個jd的律師界,布魯克林法學院畢業的喬丹布羅姆利,跟沒拿過文憑也沒什么區別。
“總而言之,不管你我怎么看待501c4,它所代表的政治獻金,在美國主流社會的眼里就是黑錢。如果我們未來在國會山有更宏大的計劃,那么用到一兩個501c4完全沒問題,但內華達州眾議院議員競選這種級別的活動,就沒必要讓這種組織來介入了。要是被競選對手發現了,說不定還會起反效果。本地的居民可不管你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是什么樣的,只要被標記成黑錢,就鐵定會流失掉很大一部分選票。”
“明白了。”
聽到喬丹布羅姆利的分析,韓易沉吟了好一會兒,才對他的法律顧問發出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