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頓時“咯噔”一聲。我下水的時候在岸上留了腳印?
葉尋說道:“我不知道。我剛過來,跟他們后面過來的。”
還好葉尋沒說腳印是他自己踩出來的。這個時候,越是掩飾,越容易露出馬腳。
警察在我頭上的位置走了兩步之后停了下來,很快,我就聽見頭頂上傳來一陣撩水的聲音。警察在洗手?
我趕緊往湖水里蹲了蹲身子,半貓著腰站在了水里。撫仙湖的水質清澈,要不是剛才葉尋踢了石頭,我早就被警察給看見了。
警察好不容易停了下來,又對著遠處喊道:“你們幾個小同學都過來。”
他喊我同學干什么?
我已經快要閉不住氣了,他再把我同學叫過來說上幾句,我就沒法從水里鉆出來換氣了。這不是要命!
更要命的是,我那些同學一個個卻還在遲遲疑疑地誰都不愿意往前走,過了好半天才走了過來。
我實在憋不住氣了,試著慢慢從水里探出了腦袋。誰知道,我剛要把腦袋伸出水面,頭頂上就被人踩了一腳,硬是把我給按進了水里。
肯定是葉尋干的,除了他沒人敢在警察附近搞小動作。
可我不呼吸不行啊!我已經忍耐到了極限,再不換氣兒,我出于本能也會從水里站起來。
等我再次試探著把腦袋伸向水面時,葉尋兩只光著的大腳板子就一塊兒踩了下來,兩只腳一齊蓋在了我臉上。我趕緊在他兩只腳的縫隙當中吐了口氣,還沒等深呼吸上一口,就又被他踩進了水里。
警察莫名其妙地問道:“你干什么呢?”
葉尋理所當然地說道:“剛才鞋里進了沙子,洗洗腳。”
葉尋說著話,把兩只腳一塊兒沉進了水里,腳面子就踩在我肩膀上——他坐在水邊洗腳,是為了掩護我。可越是這樣就越讓我擔心,萬一我那些同學說漏了嘴,以葉尋的膽子,說不定能干出什么事兒來。
我揪著心貓在水里時,卻聽見警察說道:“我知道你們和王歡是同學,大學相處四年不容易,同學間的情義也很真摯。但是,情義不能代替法律。你們都是大學生,都知道包庇罪犯同樣觸犯法律。我希望在你們做出任何決定之前,要事先想一想,你們是在幫助王歡,還是在斷送自己的前途。”
警察頓了一下道:“我知道你們想要幫他,但是我必須告訴你們,幫助王歡最好的辦法是勸他來投案自首,而不是幫著他東躲西藏。”
那個警察說完話,他的搭檔也在遠處說道:“你們現在幫了王歡,說不定他被捕之后反倒會把你們供出來。包庇罪也是要判刑的,你們想清楚。”
兩個警察一軟一硬的對話才是最致命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