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遂調出原額一億六千萬錢的分攤漢九千五百萬錢,羌二千五百萬錢,胡四千萬錢。韓遂算出二次攤派額
韓家一千三百三十四萬七千二百錢。
麴家六百五十七萬四千零八十錢。
邊家四百三十八萬二千七百二十錢。
樊氏、趙氏、成氏、成公氏、田氏、陽氏、蔣氏、閻氏八家各繳一百零九萬五千六百八十錢。
郭氏、江氏、池氏、馬氏、淳于氏、竇氏、毛氏、張氏八家各繳五十四萬七千八百四十錢。
散農共繳五十四萬七千八百四十錢。
燒當羌一千萬錢。
湟中義從胡九百萬錢。
盧水胡三百萬錢。
貲胡三百萬錢。
屠各胡一百萬錢。
合計六千四百萬錢。
數據交給殷華,閱畢批準。二十五路官吏分赴各地。按太守的分配,韓遂帶戶曹府八名官吏去榆中縣收繳邊家的錢,拓跋銀和東起在后跟隨。
韓遂以前只是路過榆中縣,從未在此停留過。這次來榆中城住下還是第一次。眾人都是辦官差,于是住進榆中置驛站。到達時已是下午,韓遂決定明日再去拜訪邊府。眾人無事,在城里逛街。
榆中縣地處漢陽郡、武威郡、金城郡、隴西郡四郡交匯處,榆中城建在平地上,城墻看上去十分堅固高大,乃秦始皇所修建的四十四塞城之一,秦遮虜障長城通過此地。
眾人走累了,找到一家酒樓,進去點菜,韓遂請客。戶曹吏們正喝著酒,高談闊論。門口進來一幫人,腰掛佩劍。為首的一進門,韓遂楞住了,是張普,自已妻子長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