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骨干,漢人口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九人,雇傭十二萬南羌男女勞力。擁有一百萬畝粟米良田。
織得七十萬匹一等絲綢,出售給于闐國和各國商隊轉賣到西域。
新增估值約為七萬五千三百七十八斤黃金的一等羊脂白玉山料十斤、二等羊脂白玉山料二十斤、三等羊脂白玉山料四十斤、四等羊脂白玉山料八十斤、一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料四十斤。
新增估值約為十萬八千零七十九斤黃金的二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料二百斤,三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料一千斤,四等青玉和青白玉山料五千斤。
韓家在于闐國支付以上玉石貿易的一等絲綢十一萬四千二百匹。其中二千四百匹為貿易雜費。
韓家在于闐國支付安息國、康居國、大月氏國、疏勒國、大宛國、烏孫國、龜茲國七國商隊共計三萬五千匹一等絲綢,按洛陽市價兌得西域金幣九千三百二十七斤。
韓家在于闐國支付六千五百一十匹一等匹絲綢兌于闐國紆彌商人四百三十四斤三等玉石山料;一萬三千零二十匹一等匹絲綢兌于闐國商人八百六十八斤三等玉石山料。
韓家在于闐國支付二百六十七斤西域金幣給西夜國滇吾赤,買下了其一百斤三等西夜子合玉石山料。
韓家以上三項合計支出五萬四千五百三十匹一等絲綢和二百六十七斤西域金幣。
婼羌左都尉允葛的貿易改為運送估值約為二萬二千三百八十三斤黃金的三千斤相當四等西夜子合玉玉石籽料到于闐國韓家,
韓家在于闐國支付七千五百匹一等絲綢給允葛。
從于闐國韓家直接運往樓蘭城西域長史楊曾的一萬二千斤西域金幣,補充西域長史府和敦煌郡漢軍的財力。
西域百騎部家眷得一百斤西域金幣。
一千三百零二斤三等玉石山料和一百斤三等西夜子合玉石山料估值約十四萬一千零八匹一等絲綢或三萬七千五百七十四斤黃金,由于闐國韓家自留、自出售,經營收入用城鎮建筑等雜支費。
除去留足的雜支費,韓家用剩余的五十二萬三千七百七十匹一等絲綢與于闐國貿易兌得九萬九千六百七十二斤西域金幣和四十八萬斤西域銀幣。兌換價高于洛陽價,高出至少一百二十五錢的部分已用于支付雜支費和以上支出所缺的三千零四十斤西域金幣。
由于馱運西域銀幣導致運費猛增,運費達一萬三千一百七十五斤西域金幣。即運四十四斤約需一斤西域金幣運費。
除去運費等,所余八萬六千四百九十七斤西域金幣和四十八萬斤西域銀幣已通過敦煌由韓賁部押運回西鎮。
一斤西域金幣兌十二斤西域銀幣。
本年,韓家動用貿易周轉金五萬七千斤西域金幣做本金,從益州購回二萬匹蜀錦和一萬匹一等蜀絲綢,運往西域,除本金外,賺回四萬四千斤西域金幣。
以平陵縣為中心的三輔各縣大桑田圈
韓家平陵縣人口一萬零二百四十一人,其它各縣二十四萬五千七百九十五名三輔人。
三輔各縣大桑田圈總管韓岸、第一副總管王楓、第二副總管趙娥。
擁有七萬五千臺織布機,四萬二千零五十四頭耕牛,山草地大于八十四萬一千零八十畝,二十五萬套農具、養蠶等工具以及蠶種,五萬套裝備。
肥田和灌渠費五千六百零七斤西域金幣。
用于一成人口的家庭子女的私塾費二千斤西域金幣。
儲運費四千八百斤西域金幣。
耕種五十七萬一千四百二十九畝桑田,一百一十二萬五千畝粟米良田,十二萬五千畝麻田,三萬一千二百五十畝葛田,菜、豆、瓜、果、葡萄地二十五萬畝。共有田二百一十萬二千六百七十九畝。
本年收獲四百四十八萬石粟米,留十八萬四千三百三十八石粟米給慣于吃粟米的韓家人口,用一百七十六萬九千七百二十四石粟米到市場兌得四百四十二萬四千三百一十石麥用于圈中各縣人口的口糧。
二百五十萬石粟米到市場出售兌得五萬斤西域金幣,保證足夠的粟米投放市場,穩定粟米和西域金幣市價,便于單獨強制抬高新布帛幣市價。
庫余七萬五千零四十二石粟米。
麻、葛、菜、豆、瓜、果、葡萄除自用外,比涼州畝產量多出五成的部分出售可得十一萬八千九百六十四匹麻,五百九千四百八十二匹葛,十一萬八千九百六十四份菜、豆、瓜、果、葡萄,兌得一萬二千九百八十七斤西域金幣,其中一萬二千八百零二斤西域金幣分給每家做雜支費,相當于五人口的每家額外有三十石麥補貼家用或修補工具或添置衣物、陶壇等,剩余的一百八十五斤西域金幣補充儲運費等雜費。隨著每年人口增加,總雜支費會增加,剩余的錢會減少。
撥二千五百一十八斤西域金幣購得所有人口用食鹽。按約定,只能向朝廷謁者仆射兼監鹽官裴茂購買河東食鹽。
制衣物婦人勞力不足,趙娥引入男勞力,又改進制衣工藝,效果提高二成,圈內勞力已能自己制衣,不需要外雇制衣婦人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