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雄因為母親年邁緣故,上一世他沒有和雷洛他們一起跑去溫哥華,而是選擇了距離香港比較近的泰國,直到病死,也再沒回去香港。
同樣的場景在華探長藍剛和韓森家也在上演。
處理不動產,處理男女關系,處理一切必須處理的東西。
藍剛好一點,他生性風流,就算搵了錢也全部花在女人身上,所以他情債累累,資產卻是不多。
稍微一處理,反倒很容易搞掂。
他也計算過,這些錢足夠他在溫哥華逍遙快活個十幾年,到時候沒了錢就找雷洛他們借,大家兄弟一場,一定不會見死不救。
藍剛盤算的很清楚,等借了錢就去做生意,隨便放個貸什么,也能吃飽喝足。
這邊,華探長韓森就沒那么輕松了。
實際上在四大探長當中,搵錢最多的除了雷洛就是韓森,韓森搵的錢,顏雄和藍剛加起來都比不過。
準確講,韓森是四大探長當中最懂得“悶聲發大財”的主兒。
平時他板著一張臉,被人稱之為“黑面神”,實際上背地里他搵錢時候可是笑得很開心。
上一世,曾給韓森當差的老警員回憶說,韓森特別喜歡去舞場,當年在舞場的消費絕非普通人能負擔得起,韓探長卻一出手就是一兩千元。
韓森在1971年,即廉政公署成立前4年突然請辭。據說是因未能如愿擢升為九龍總華探長之位,只能做新界總華探長。失望之余,韓森申請提早退休,脫離服務了31年的警隊。
韓森退職后,搖身一變成為香港飲食業的巨子,出任多間酒樓的董事長。其后,他只身前往加拿大,定居在溫哥華,卻仍然被剛成立不久的廉政公署“追殺“。
1999年,韓森病逝臺灣,廉政公署繼續窮追猛打。律政司代表修改民事訴訟程序,向法庭申請允許將韓森涉嫌貪污得來的財產充公。
最終,香港政府與涉嫌貪污的前總華探長韓森的遺屬達成和解,收回14億港幣的資產。不過,這筆資產并不包括韓森至少過億港元的加拿大物業和投資。
據悉,韓森潛逃至加拿大時,帶走大量資產,在當地大舉投資。根據亞太郵報報道,從加拿大警方一份機密報告顯示,韓森和他的家人最少在溫哥華買了十一個住宅和商業物業,并成立十二家公司,大多在溫哥華西部豪宅區,包括桑那斯、基列杜爾及南固蘭湖等,另外,他們在溫哥華市中心洛遜街亦擁有一家餐館。
所以,此刻四大探長中處理資產最頭疼的除了五億探長雷洛外,就是這個悶聲發大財的主兒韓森。
時間不等人
為了把所有錢洗白,最終韓森和雷洛一樣,選擇對洗黑錢的低頭,一萬收三千,被狠狠宰上一頓。
等雷洛,顏雄,藍剛韓森他們四人把錢洗的差不多,資產處理的差不多,儼然已經過去三天。
杜永孝送他們的船票就在今晚。
按照杜永孝所說,過了今晚,他們要是不把握機會,插翅難逃
原因無它,廉政公署已經對他們嚴密布控,唯有杜永孝幫他們聯系的這個碼頭,是唯一遺漏之處。
當然,假如沒有人告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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