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姝琳微微顰眉,抽出被緊握的手,甩了甩。
“痛啊。”
“對不起”朝野抓住她的手,垂眸鴉青睫羽像扇般鋪開,輕輕的揉起來。
他低著頭全神貫注,蒼白的發絲凌亂散下,從上往下看,挺翹的鼻弧度優美,眉眼精致,連那唇上的色澤都不艷不淡,恰到好處。
仿佛從漫畫之中走出的男主角,無論從什么角度看,都好看的令人心神蕩漾。
此情此景,陳姝琳忽然想起一句話來找對象找一個顏值高的,對著那張臉,生氣都生不起來。
好像確實如此。
演出時間越來越近。
他們練了新歌很久,陳姝琳除了打鼓之外,還兼了和聲部分。
而聽了她唱歌之后,朝野去辦公室交談表演事宜,在排練室,孫明宇私下邀請她來當樂隊的主唱。
“放過我,放過我,這一次幫忙之后我就不會再參與這些事了。”陳姝琳叼著煙搖頭,態度堅決。
“姐,你忍心讓朝野又彈又唱還跳嗎每一次下臺,仿佛做了無數個拉力一樣。”孫明宇選擇懷柔戰術。
聽到這句話陳姝琳就想到了自己過去的經歷,誰不是又唱又跳又彈,累得跟牛一樣。
“不了,我不想搞搖滾了。”
孫明宇愣住,他不太明白,一個搖滾音樂極具實力的人,那樣的調音水平、極其精準恐怖的樂感、穩健的臺風,為什么她會說不想搞搖滾的話
他難以理解地喃喃“為什么”
眼前的女人輕輕瞥了他一眼,眼中一閃而過許多情緒,最終只是輕笑出聲。
她指尖夾著煙,灰白的煙霧慢慢上升,嬉笑道
“因為我已經過了沒有顧慮和阻礙的年紀”
孫明宇噗呲笑出聲,道“你多大說這老成的話。你現在還年輕。”
他說,我們一直走下去,終有一天名聲響徹大江南北,成為z國著名的搖滾樂隊,最后走向世界。
他們的名字刻進搖滾名人堂。
或許后面的話逐漸托大,但是陳姝琳還是能看出那眼神中對理想一往無前的熱血執著。
少年當是這樣。
她忽然想到野哥,他也是這樣熱愛著搖滾熱愛音樂的吧。
陳姝琳揉了揉腦袋,為難地說
“其實吧,我內心裝著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大姐姐,已經經歷過挫折困難,不想當社畜,是個只能家里蹲的究極擺爛人。她告訴我,如果青春能重來,她在十九歲的時候不會選擇搖滾”
孫明宇好奇問“她會選擇什么”
她聲音拖長,義正言辭地說出四個大字
“電子競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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