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這一切,方如今忍不住站起身來,在房間里不停走來走去,仔細思索著關于梶原千春的這些信息,可是很快他就冷靜下來,覺得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樂觀。
雖然大致確定了目前梶原千春藏身在尼姑庵,但畢竟她是個大活人,而且是個非常狡詐的高級特工,稍微有個風吹草動,都有可能被驚到。
這也是方如今遲遲未下命令對那幾個尼姑庵展開搜查的原因。
還有,梶原千春麾下的情報小組,到目前為止,只是一個大膽的猜測,一點痕跡都沒有。
就在方如今正在為了到底是先突襲尼姑庵抓捕梶原千春,還是先找到梶原千春的情報小組,放出誘餌引誘她上鉤的時候,一則看似無關緊要的消息從警察局傳來。
位于深山中的云水庵有名尼姑不幸跌落山崖死亡,另一名尼姑拿著此人的度牒來注銷。
自道光年就急劇衰落的佛教、道教、神祠等,在民國政府的嚴令和“鐵腕”管控下,更產生一個衰落的“加速度”
新文化運動之后,相當一部分社會名流認為“中國人中最無用的是和尚”。
民國的僧侶地位極其卑賤,連小孩子見了和尚,都要罵一聲“禿驢”,一般人假使在早晨看見了尼姑,便喊“倒霉晦氣”
北伐成功后,全國實現了形式上的統一,“北洋政府”時期結束,而國民政府直接開展“反宗教運動”違反憲法,便以“破除迷信運動”為由,冠冕堂皇地壓抑道教、佛教,大力瓦解舊的傳統文化。
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頒布神祠存廢標準,廢除偶像崇拜和神祇信仰。
同時制定淫祠邪祀調查表,要求各地區分寺觀性質,填表上報,作為廢除依據。
國民政府在全國教育大會上,通過了沒收寺產、充作教育經費、改寺院為學校的決議。
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相繼頒布了寺廟管理暫時規則和管理寺廟條令二十一條,以行政命令嚴控佛教、道教,bj甚至成立了破除迷信會,訴請政府勒令所有僧尼還俗改業。
而且,這種勢頭在全國愈演愈烈,全國到處發生沒收寺產、焚毀經像、廟產興學的事件,四川甚至提取寺產修路燈。
后在佛教界多方爭取下,民國十八年十一月,國民政府立法院第63次會議通過監督寺廟條例,將“管理寺廟”調整為“監督寺廟”,律令確定了寺產管理4條原則
其一,各級政府對寺廟只有監督權,并不能處置寺產,有利于保護寺產,防止寺產流失;
其二,劃定寺產與私產的界限,防止寺產轉為私產;
其三,界定寺廟的正當開支與非正當開支,防止僧道侵吞寺產;
其四,確立寺產定期向政府報告的原則,防止僧道隱瞞或是隨意處置寺產。
但其中的“該官署得革除其住持之職”“逐出寺廟”等項,則為“官權”插手“教權”留下打壓空間。
總之,政府對寺廟的管理非常嚴格,這也是為什么深山中的一座尼姑庵中有尼姑死亡,很快就會來注銷的原因。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找書加書可加qq群88780506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