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常百姓之家,有丁就有租調庸。
一畝地植桑兩株,辛苦采桑養蠶,一年可織絹帛半匹,朝廷一丁調絹兩丈,一匹四丈,剛好就是一畝桑所能織的半匹絹。
武士恪雖然是老軍伍,但窮人出身,對農桑之事很熟,他沒保留的傳授給兒子。
“一戶人家大約也就能種桑五十株左右,一年能養蠶十筐,可產絲十二斤左右,可產絹十二三匹,再種上些麻,還可織布五六匹。”
“一年才織十二三匹絹、五六匹布”懷玉問。
“嘿嘿,雖說男耕女織,可婦人哪里輕松,農忙時節要下地幫忙,每日又要洗衣做飯照顧一家子,還要縫縫補補做衣服鞋襪,每天也只能晚上抽空紡織。”
有些商賈請專人紡織,專業的織女速度還是很快的,織縑日一匹,織素五丈余,厲害的三日斷五匹,老織工甚至夜晚摸黑都能紡織不影響。那些頂級織工,復雜名貴的散光綾,每匹值萬錢,她們兩月就能完成一匹。
普通農婦每年絹布產量都差不多,一受桑、蠶量的影響,二是家務太多。
至于說唐代的桑樹,其實一直以來都是樹桑,懷玉說的那種是后世的地桑,要定期修剪,截干留枝,這樣能控制生長,方便采摘,甚至每年出葉早,產量高,但需要更多的肥料,以及更多的人工精細管理。
而初唐不管是種糧還是種桑,都屬于粗放式管理,既缺肥料也缺勞力,根本沒有多余的時間精力去反復修剪。
另外樹桑有個好處,是可以間種糧食,每畝桑地大約還能收正常一半的糧。
老武說他們清河這邊的地都是白渠澆灌的好地,每畝最少能產一石五,二十畝桑樹間種糧食,年景好也還能收獲十五石糧。
武家是地主,卻也缺人少肥,三百畝地,除種了幾十畝桑榆棗樹外,其余二百多畝地除去出租的,剩下的分成三份,輪耕休種以蓄養地力。
“你們馬上又要分三百畝地,大概會分到北邊塬上去,那里缺水干旱,比我們這邊地要差,咱們離的遠也種不過來,到時也只能出租了。”
“不能雇人嗎”
“現在哪有那么好雇人。”
地主們地多,一般也都是直接出租給別人,分成收租,也有直接雇人的,雇人又分兩種,一是招伙計,地主出田出種子甚至出耕牛農具,最后收成跟伙計約定分成,因為地主出的東西多,所以地主分成比直接出租拿的更多。
還有一種則是招長工,地主包吃住,說好一年給多少糧,年節時可能還要給長工些肉食等,地里收成則全歸地主。
也有平時少招點長工,農忙時再多招些短工來幫忙的。
不過眼下唐初,不少百姓也都分到了一些田地,所以大多數都是再佃種一些地,想招長工伙計也難。
普通一戶百姓,大約能耕種四十畝地,若是再種桑二十畝,養十筐蠶,已經是最大的生產上限了,若是年景太平,收獲后繳納租調后也還能維持溫飽,略有盈余。
但假如這地不全是自己的,是佃種的官田或地主家的,還要交租的話,那就只能勉強溫飽。
“娃,你想尋個啥樣的女子,耶幫你尋去。早些娶妻進門,也早添丁進口,也多個幫手。”老武提醒兒子,也是希望讓兒子能夠早安穩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