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師,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好好談談了。”雷神咳嗽了一聲,說道。
“兩箱錢,分你一箱。”
雷神:“……”
“你剛剛說談什么?”蘇瑾問道。
雷神望了望桌子上的美鈔,說道:“我覺得我們今天應該去吃點好的,你覺得呢?”
“我覺得你覺得對。”
末日學會還沒來得及和蘇瑾達成共識,蘇瑾和雷神倒是先達成共識了,兩人找了家高檔的音樂餐廳,手提刀叉,享受起了紅酒和牛排。
“這兩天你跑到哪里去了?為什么一點消息都沒有?”蘇瑾一邊切著牛排,一邊詢問道。
“去了洛杉磯郊區,那里有一只觸手怪在作亂。他媽的,這世界越來越有意思了,連觸手怪這東西都冒了出來。”雷神道。
蘇瑾點了點頭,說:“未來的世界肯定會更加復雜,更加精彩,地球將會真正變成勇者的樂園。”
雷神一口氣干了一杯子紅酒,笑著說:“我喜歡這樣的世界。”
“嗨,你好,可以請你喝一杯嗎?”這時,一名艷麗的貴婦人突然走了過來,舉著紅酒杯,目光肆無忌憚地望著雷神魁梧的身軀。
雖然還有一些小肚腩,但是他瘦的倒是挺快。
“當然可以。”雷神笑了笑,站起身跟著貴婦人一起離開了。
蘇瑾翻了翻白眼,放下刀叉,拿起紅酒杯,輕輕搖晃著其中宛若血液般的紅酒,轉身望向腳下的世界。
明明是一個過客,可是在這個世界為何還要賺錢呢?
因為只有足夠的錢,才能令他坐在這四星級的高檔餐廳里面,喝著普通人奮斗十年也很難買得起的紅酒,看著一般人一輩子也看不到的風景。
其實很多時候,過程應該比結局更美好。
當然,這一切都歸功于一個前提,經過當鋪改造后的元神或者說靈魂,喝酒吃肉依舊能夠品嘗到其中味道……
三個小時后,雷神心滿意足地走了回來,卻是發現窗邊位置上已經沒有了巫師身影。
而當他也要轉身離開時,突然被一名穿著白襯衫的使者攔了下來。
“先生您好,兩位這一次一共消費了十五萬零三千美元,麻煩請您結一下賬再走。”
“十五萬???”雷神懵了,道:“我們有吃這么多東西?”
“兩位一共吃喝了五萬多,是那位先生,臨走的時候還拿了兩瓶四萬多的紅酒。”使者道。
雷神:“……”
你個活該天打雷劈的巫師!
“轟!”
走在回家的大路上,蘇瑾抬目望著蒼穹上迅速聚滿雷云,暗道:“六月天,也太變換無常了。”
一個小時后,天空降下大雨,蘇瑾窩在出租屋明亮的客廳內,窗子邊,一邊擼貓,一邊喝著紅酒。
那只貓在他懷里不安分的折騰著,不斷試探著想要扒拉紅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