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無效,辯方律師,請說出你的理由。”
事實上法官和檢控官都知道羅力亞的理由是什么,但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一遍的。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眾所周知,icac那邊已經以公職人員收受巨額賄賂的罪名對司徒杰提出了起訴……綜上所述,這么一個其身不正的上司,他的證供可信性實在讓人極度懷疑,所以我懇求法庭刪除他上一次庭審針對我五位當事人的證供!”
羅力亞說的有理有據,法官只能應允:“本席批準辯方律師提出的請求。”
從司徒杰被icac帶走那一刻開始,他個人的誠信度已經破產了,檢控官也沒有針對這點和羅力亞根根計較。
他很清楚這次上訴庭審雙方的辯論核心在于羅力亞是否能證明邱剛敖等人是“正當防衛”而非“過失殺人”。
果然,接下來羅力亞開始出具醫院的驗傷證明等資料,試圖舉證當時邱剛敖等人是迫于無奈之下才攻擊了死者。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以上是我的當事人招志強(公子)先生的就醫記錄。正如各位所見,當時何偉樂(可樂)用牙齒對他的腰部緊緊咬著不放,長達一分多鐘,對招志強造成了……”
“反對!辯方律師提出的理由過于牽強,難道死者咬了招志強一口,嫌疑人就能隨便殺人了嗎?”
檢控官這次的反對理由倒也充分。
“檢控官,我想問你一個問題:請問你是男人嗎?”
羅力亞此言一出,檢控官頓時氣得漲紅了臉,旁聽席上的人們也忍不住笑出了聲!
“肅靜!肅靜!”
法官敲了幾下木槌,控制了場面,才呵斥羅力亞:“辯方律師,本席提醒你,你的話有人身攻擊的嫌疑,請你尊重這個場合,如有再犯,本席會控告你藐視法庭!”
“不好意思,讓各位誤會了,我道歉!我不是質疑檢控官,而是僅僅用了一個反問句。我的意思是,我的當事人招志強,他的腰部被何偉樂咬了一個直徑7.5厘米,深度2.7厘米的傷口,這甚至已經穿透了皮膚,傷及了他的腎臟!”
“眾所周知,人類成年男子牙齒的平均咬合力可以達到75-120磅,而腎臟對男人的重要性,我相信不用我細說了吧?基于這點,檢控官,你還堅持何偉樂當時只是‘僅僅’咬了招志強一口嗎?”
旁聽席,陪審席上的男性聽到羅力亞的話,都不禁點了點頭。
檢控官想不到羅力亞打的是把何偉樂緊緊咬著招志強說成是“對其人身安全造成巨大威脅”這張牌,頓時有點語塞。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懇求你們代入一下我五位當事人的處境!上司的疑似逼迫,嫌疑人的突然攻擊……我相信,我的五位當事人,實在迫于無奈的情況下,才不得不使出恰當的武力阻止何偉樂進一步傷害招志強。”
“正如上次庭審中高級督察張崇邦的證供,他看到我的當事人邱剛敖只是用木板攻擊了何偉樂一下,讓何偉樂停止了對招志強的不法侵害后就馬上停手了,何偉樂的死只是個意外!而且,他是綁架案嫌疑犯,我的五位當事人是警察,他此舉有沒有襲警的嫌疑,我想各位心中有數!”
“我懇求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改判我五位當事人無罪!”
……
宋世杰不得不承認,七年前羅力亞剛出道就能縱橫法律界是有道理的,他的辯護確實精彩。
……
“經過陪審團一致裁定,本席宣判,被告邱剛敖,羅劍華(阿華),莫亦荃(荃叔),朱旭明(爆珠),招志強五人,過失殺人罪名不成立……但被告對死者何偉樂暴力逼供的確是無可辯駁的事實,考慮到他們本身是出于救人的目的……被告五人,傷人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100天,退庭!”
邱剛敖五人聽到法官宣讀的結果,不禁喜極而泣!
雖然警察肯定做不成了,但從坐牢4年到改判社會服務令,實在是天大的喜訊!
感謝大哥陳晉!感謝宋sir!感謝羅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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