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申用懋與高務實“偶遇”過后,接下來幾天朝堂上的局面略有緩和,皇帝也對此有了些反應,在一道來遲的南方劾奏上批復“舊事早有成論,毋庸再議。況海瑞正主南察,爾等此時群起彈劾,其意若何”
江南畢竟也不是只有一個南京,某些奏疏到得早些,某些奏疏到得晚些,這不過是尋常事,只是碰巧京師兩派已經達成了默契,他的奏疏卻上來了,免不得被皇帝這般警告。
警告還算好的,至少沒把皇帝惹毛,得一個丟官去職的下場。說起來,這還多虧了申時行求和得快,皇帝見高務實這邊反應不大,考慮到朝政需要平穩,才沒有動雷霆之怒。
朝政既然穩住,封賞的事也就不必耽擱。兵部和戶部都是實學派當家,雙方商議封賞比較容易,不過關于李成梁的問題,梁夢龍還是有些不忿。
梁夢龍認為,就算朝廷對于勛臣格外寬容,而李成梁的確有個寧遠伯的流爵在身,但再怎么寬容也不能賞罰不分。
向察哈爾私售火藥是什么性質最起碼也是資敵啊對于這種大是大非上的錯誤,哪怕他是勛臣,也頂多只能是罰輕一些,卻絕不能包庇不罰,更不能刻意替他遮掩。
從道理上來說,梁夢龍的觀點完全正確,高務實也很贊同,一個國家不能缺少制度化的獎懲,否則遲早亂套。
然而禮有經權,事有緩急,現在懲罰李成梁卻不是一個合適的時機,這會讓朝廷瞬間失序,高務實早已定下的一些步驟也會被意外打亂。如此會造成什么樣的變數,那就連高務實這樣擅長分析推演的人都說不準了。
任何一個擅長分析推演又長時間把控局面的人,必然不能忍受事情的發展出現失控的跡象,高務實也是一樣,因此他提出了一個折中方案。
這個方案的主要意思,就是封賞照舊,暫不追究李成梁的所為,但兵部也不公開認定他無罪。高務實則派人悄然搜集證據,爭取把事情查清、證據拿足,等將來朝廷局面變化,再選擇一個合適的機會與李成梁秋后算賬。
忍不下隔夜仇的人是不適合為官的,但凡“體制內”的人,不管他地位高低,都一定有能讓他暫時忍耐的人或者事。快意恩仇通常只適合亡命之徒,而秋后算賬才是為官者的常規操作。
這個道理梁夢龍也懂,因此在高務實把話說明了之后,他雖然滿心不甘,但終究還是答應了下來。
最后的結果,曹簠職務不變但官晉一級,加右軍都督府都督僉事,賞銀三十兩,賜大紅纻絲飛魚服一襲;麻承勛“牽制有功”,加本都衛山西行都指揮使司都指揮同知,賞銀十兩;張萬邦正面破敵,加本衛大同陽和衛指揮使,賞銀二十兩一眾人等不管有無正式作戰,凡參與出征者幾乎人人得功,個個領賞。
至于軍中將士,那當然就看首級數了。不過按照高務實當初帶兵的原則,曹簠這一次上報的功勛也不是單看某人斬首幾級,而是按照低級作戰單位如小鴛鴦陣就是一個實際上的“班”來分功。
這一來,少了個人的“造富”,卻分潤給了更多的人。至于各個小作戰單位的具體分賞如何,高務實當年的一項制度也被曹簠推廣,即該單位內進行不記名投票表決。
具體辦法是每人用銅錢為印,對分發下來的列表名單上的人,以一到五枚銅錢印分別蓋章,最終章多者功高,章少者功低,所有選票表當場集中投入一個選票箱。上級軍官則在投票完成之后當面開箱、公開計票,中途不得讓選票箱離開眾人視線。
這個辦法總體來說是公平的,雖然個別時候可能也會導致某些人際關系搞得好的人多得“銅錢章”,但高務實認為這可以理解和容忍他既然人際關系好,說明大家愿意聽他的,那他功勞拿得多也正常,畢竟這也是一種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