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永樂元年,當時全國稅糧為3100萬石,而軍田繳納的子粒就有2300萬余石,也就是說軍屯田收入占全國稅糧的七成還多一點。
在邊疆地區,軍田的重要性更為突出。明朝初期,全國擁有軍隊180萬,到了永樂年間,軍隊增加到了270萬。而當時全國丁口為6000多萬,軍隊數量占據了人口的3。
如此多的軍隊,必然會需要大量的財政來供應。洪武后期,年需軍糧達3200余萬石,而洪武后期的年賦入稅糧也不過3千余萬石。所以可以說明朝的屯田制度恰好解決了軍隊龐大的糧食供應問題。
明史食貨志里說:“一軍之田,足贍一年之用。”這個說法在當時而言是成立的。
有了大規模的屯田,才能夠維持在全國范圍內數量巨大的軍隊。這也使得明朝避免出現宋朝時期積貧積弱的局面。畢竟當時的大明還在不斷對蒙古、東北、西南、西北用兵,如果沒有龐大的地方軍隊,這是無法進行的。
因此,這些屯田當時為大明的國防建設和邊疆地區的穩定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遼東,屯田制度加速了遼東地區的開發,使得遼東成為了大明羈縻整個東北的據點。在云南,大規模的屯田,是大明擊敗麓川土司叛亂的基礎;在西北,屯田制度使得大明得以控制河西走廊,進而和西域、中亞取得交流。
除此之外,大明的屯田還加速了西南地區的改土歸流。比如在云貴地區,由于距離中原遙遠,以前的朝廷一般都只能推行了羈縻的統治政策。經過長期的發展,云貴地區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土司,他們雖然表面臣服于中原,但實際上卻是地方的小王國,不利于國家的統一。
當大明進行大規模的軍屯之后,大量的軍隊長期駐扎在云貴,形成了大量的衛所,將各大土司牢牢控制。一旦機會成熟,朝廷就可以在西南進行改土歸流。
比如在永樂年間,消滅了思州田氏,直接推動了貴州省布政使司的建立。
高務實之所以能將廣西土司的絕大部分遷往安南,實際上也有這個前提廣西的軍屯導致廣西半數左右領土掌握在了朝廷手里,而這些朝廷直轄地區也會對土司形成事實上的壓迫,土司們也希望更加“自由”,所以高務實一忽悠一個準,最后大多被他忽悠去了安南。
而此時朝廷因為有足夠的軍屯作為底子,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跟上,占據并開發那些原先的土司領地。這一切的先決條件其實都是軍屯帶來的。
但是正如高務實在廣西時所見的那樣,大部分衛所兵幾乎都是“乞丐兵”,這實際上也顯示出軍屯已經逐漸走向毀滅因為軍屯本身其實是建立在對軍戶殘酷的剝削基礎之上的。
軍屯出產的糧食,除了自食之外,還必須交納“屯田籽粒”。洪武年間規定,“人給田四十畝,歲征其半,余存自食”,也就是軍戶的產量一半需要上交。而軍戶本身就一直處于服役的狀態,這使得國家對軍籍戶口的剝削是遠遠高于一般的民戶的。
如果軍戶失去了土地,那就更慘,因為軍戶要“包賠屯田籽粒”。在大明中期開始,就有許多土地因為貧瘠而被荒廢,但是軍戶不得不“終身傭身以輸糧而不足者”。這個情況本書前文有述,此處不再重復。
總之就像此前說了多次的那樣,衛所軍屯的田地逐漸從集體所有變成了軍官所有,而軍官掌握之后則會以各種名目將田產隱匿,最終導致兵部方面實際能拿到的軍糧逐年減少,直到此前高拱清丈田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