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娘子,去年錦城出來的羽絨服,阿姊也曾給了我一件。我發現,里頭所用的鴨絨,雖經去味,但若細聞,仍能聞到淡淡的腥味。”
“這鵝絨則不同,鵝絨本就味淡,幾近沒有,其絨片卻比鴨絨要大得多。鵝個頭大,所產絨毛也多,此養鵝之利二。”
“還有,張小娘子可知,這南鄉有一種筆,叫炭筆,寫字極快。若是非正式文書,用它來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點,那就是墨跡容易消失。”
“故同受這炭筆啟發,用鵝毛蘸墨汁寫字,不但快,且墨跡還能保存長久,兼二者之長,此養鵝之利三也。”
張星憶瞪大了眼,聽著李同說了這么多,她只總結出一句,那就是養鵝好哇
只是張星憶又不是三歲小孩,怎么可能別人說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問道,“如此聽起來,多養鵝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說這些與我聽,又是為何”
每一個到南鄉的人,都會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鄉的威勢。
張星憶自然也不例外。
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養鵝的好處,李慕作為工坊的主事人,應該大力支持才是。
這種事情,應該去跟李慕說啊,跟自己說又是個什么意思
李同聽到張星憶這么一問,當下就有些吶吶,“張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鄉的莊子,都是給工坊牧場供菜供糧的。”
“且我那個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馮郎君送過來的祝雞翁之術,便讓我全心習之。”
“她怕我因為養鵝而耽擱了經營莊園,故對我加以管制,不讓我對這畜蜂養鵝之事多加心思。”
雖然李同說得不是很明白,但張星憶聽懂了。
只是李同與她第一次見面,就說起這種事情,讓她感覺到有些怪異。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過于心急了,但機會就這么一次,若是此次勸說張家小娘子不成,下次還有沒有機會見到張小娘子就是個問題。
若是讓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繼續嘗試養鵝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鵝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鄉的莊子,要按馮郎君的意思,專心種菜、用祝雞翁之術來養雞鴨供給工坊才是正道。
這大批養鵝,自己又沒經驗,誰知道能不能成
萬一不成,壞了馮郎君的事,那對李家來說,就是滅頂之災。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這么白費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經過田頭,看到許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當初自己看不起這地頭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氣。
唯有自己,一事無成。
想起當初自己曾發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讓阿姊和二娘另眼相看,哪知現實竟然打了自己好幾個耳光,心里最看重的兩個女子,竟然都壓著自己一頭,能不羞愧么
而且如今阿姊和家族對自己的限制甚多,若是按阿姊的意思來,就算以后再有出息,在別人眼里亦只不過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證明自己,只有在現有的條件下,走出屬于自己的路。
養鵝畜蜂就是李同這兩年好不容易摸索得來的路子。
所以他怎么肯輕易放棄
反正二娘也是喜歡在地里忙活,我養鵝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丟人。
說白了,還是年少慕艾,熱血情懷,想要發奮圖強發奮圖強的同時能與心愛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過。
只見李同硬著頭皮對張星憶說道,“張小娘子,這蜜水,乃是珍品,這養鵝,也是大有好處的,故我想著,能不能請小娘子幫忙給馮郎君傳個話,允我在南鄉嘗試一下”
在李同看來,自己以前得罪過馮永,所以馮永對自己肯定看不順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