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太丁站在一處山崗上,看著大軍走過,一臉的美滋滋。
在荒域中戰斗,擁有良好機動力的騎兵是主要力量,無論追擊還是截殺,都可以迅速投入戰斗,完成戰略部署。
之后是兩千步兵,這是太丁部落的精銳,花費重金打造的,不管武器裝備還是兵員素質,都在夏氏可以排進前三。
他們也是拱衛夏太丁的中堅力量,是他最后的王牌。
三千仆從軍,還有一千石頭人,負責后勤運輸,其中仆從軍有一千是老兵,剩下的都是最近征召的新兵蛋子,借著這次機會來歷練的。
“總共算下來,咱們一共有一萬三千兵馬,那個朝歌要是還能贏,我把腦袋看下來給他當凳子坐。”
一個大胡子副將頗為自傲的冷哼,說這句話的目的,其實是譏諷夏危。
夏太丁的臉皮立刻抽搐了一下,沒辦法,心痛那些戰死的士兵,都過去這么久了,跑回來的逃兵都沒有上雙,換了誰不氣?
荒域中沒有路,但是三千熔火兵趟過去以后,樹木被推倒,植被被燒成灰燼,一條土路,便留了下來,再經過后勤兵團那數百輛馬車的碾壓,也變得平整好走了起來。
“有了這條路,以后往荒域中運送物資也會變得容易,咱們也可以順勢擴大一下部落疆域了。”
大胡子感慨。
“有什么用?不出兩年,雜草和灌木就會把這條路淹沒。”
一個雄壯的男人啪的一下拍在了臉上,等拿開手,就看到有一大灘鮮血,里面還膩著一只蚊子的尸體。
“這鬼地方,誰愿意鎮守?”
男人抱怨。
“廢話,不維護,當然會長滿雜草。”
大胡子也只在心里反駁了一句,因為這個男人叫夏擎天,是夏太丁麾下第一猛將,能空手撕碎超級兵的強大存在。
兩天后,大軍來到了邊境線上,再往前,便是荒域了,便在這個時候,斥候回來了,欲言又止。
“說!”
夏太丁呵斥。
“酋長,我們發……發現了夏立新千人長。”
斥候稟告。
“在哪?”
夏太丁身體猛的往前一頓,這位可是部落的后起之秀,哥哥都很看重,索要了幾次,自己都沒給。
“在前邊!”
斥候帶路。
在一棵巨大的松木下,清理出了一塊平地,上面豎著一根木樁,而木樁削減了,一顆腦袋,歪歪地插在上面。
因為死去了多日,從斷裂的脖頸中流出,涂抹在木樁上的鮮血已經凝固,變得紫黑。
一群綠頭蒼蠅在人頭上亂爬,密密麻麻,就像戴了一個頭盔,讓人惡心。
全場鴉雀無聲,目光都落在了木樁上。
木樁的正面,被削平了,用鮮血寫著幾個血淋淋的大字。
“犯我朝歌者,雖遠必誅!”
這話霸氣又決然,一股殺伐的氣勢撲面而來,要是大家平時聽到,肯定大喊一句‘贊’,可是今天,每一個人的臉色都難看了。
“混賬!”
夏太丁一把拔出佩刀,狠狠地砍在了木樁上。
他還期望著夏立新成長起來,可以做太丁部落的中流砥柱,結果死的這么凄慘。
唰!
木樁斷裂,人頭滾落,蒼蠅們宛若轟炸機一般,嗡的一聲,散了開來。
“豈有此理,我要把朝歌所有男丁的頭顱都砍下來,一個不留!”
夏太丁怒急。
一般而言,對于戰俘,殺掉是最浪費的做法,女人,漂亮的送去奴隸市場賣掉,或者賞賜給部下,男的和孩子,大多是貶做奴隸,送去礦山和鹽場,如果長得漂亮,也是可以賣的。
夏天定能說出屠戮朝歌所有男丁這種話,可見是多么的生氣。
讓士兵就地安葬了夏立新的腦袋,夏太丁傳令,大軍加快行軍,他已經等不及要破城復仇了。
一天后,斥候又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