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朝,駱養性把奏折遞了上去,崇禎看到駱養性竟然為袁崇煥求情,第一反應就是他為什么這么做。
駱養性貪財,這他知道,但是駱養性對他還是忠心的,基本上什么事都是順著他的意志。
仔細一看奏折上的內容,內容清晰,條理分明,站在大義的角度,只說了一個道理。
那就是留著袁崇煥,讓他對付滿人,一個活人總比死人作用大!
可是道理他都明白,但作為帝王,總有一些心理作祟。
袁崇煥有能力不假,但是有點太狂了,這讓他很不爽,而且他擅自殺了毛文龍,后來還“見死不救”這就有點太不把他放在眼里,還拿不拿他這個皇帝當回事了?
“怎么著,有點功勞就飄了?沒了你朕還對付不了皇太極了?”
宋溪妱不在這里,誰也不知道崇禎心里到底怎么想的。
正當他猶豫不決,想把這件事拿到朝堂上去義一義的時候,民間傳來的聲音,讓他臉色驟
崇禎三年,七月,太和殿。
崇禎之前的皇帝,其實都不怎么上朝,其中最夸張的就是嘉靖皇帝,有二十年不上朝。
這里的原因其實有很多,有的皇帝是無能,有的皇帝是真懶,有的皇帝是荒唐,也有的是力不從心。
朱元璋建立政權之初,許多制度都直接承襲自元朝,如中書省、御史臺等,但朝會制度卻不徇元制。
元代朝會極其簡略,“每日則宰執入延春閣及別殿奏事而已”。
至末年尚有臣子進言:“今國家有天下百年,典章文物,悉宜粲然光于前代……惟朝儀之典,不講而行”,建議“參酌古今之宜,或三日二日一常朝”。
因此有學者認為元朝沒有朝會,而有的學者則認為“御前奏聞”,是一種特殊的視朝,但范圍極小,時間地點都不固定。
元代的御前會議,“得奏事者”只有中書省、御史臺、宣政院、樞密院等“二三大臣”以及怯薛近侍“數人而已”。
無疑,這樣的“朝會”很不利于擴大皇帝的信息來源,而朱元璋對元主失鹿的一個最重要經驗總結,就是權臣蒙蔽、威柄下移,他自然將其視作弊政而予以徹底改造。
應該說,明代朝會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直接受到元代朝會接見面過窄的反面啟示的。
元朝朝會的特點,與其游牧民族“行國”、“行殿”的立國傳統密切相關。
朱元璋雖反而行之,但他一手創立的朝會,與漢、唐等漢族王朝的朝會相比,仍有極大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首先,早朝獨重,朝會缺乏合理的功能劃分。周天子有幾朝,歷來說法不一,大體有“三朝”、“四朝”二說,蓋因理解不同之故。
但根據不同需要——禮儀、政事、發令、商榷——分別在不同殿廷上朝,則為歷朝通例。
明初,朝會原是有功能分布的:禮儀性的大朝會及朔、望朝在正殿,早朝在正門,晚朝在便殿門。
但在發展中,形成早朝獨重的局面,這主要是晚朝長期停廢造成的。
早朝和晚朝合稱常朝,除了必要的禮儀,以處理政事為主。
但晚朝初無定制,以致不少人誤以為國初“一日三朝”,丘浚就說:“至午復出朝,晩亦如之,此每日常朝之制也”。
其實晚朝與午朝實為一事,稱謂不同而已。